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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天价学费”争议


982 人阅读  日期:2009-10-24 20:17:05  作者/来源:中国青年报(北京)


我国自2007年以来,随着部分高校公费、自费的取消及奖助学金制度的变轨,研究生培养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次“天价学费”事件的出现,研究生学费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通讯运营商搭着凉棚大肆招揽客户,小贩们兜售着各类生活用品,自行车店新进的车子太多,不得不从门口一直摆到路边,随处可见的横幅上写着“热烈欢迎新同学”。在北京大学开学这几天,校园里到处可见这样热闹繁忙的景象。

但被欢迎的新同学并非都在为进了名校而兴奋,有人在为学费发愁。

8月23日,一篇名为《亲爱的我的北大,我是否该卖身交你的天价学费?》的帖子,出现在天涯论坛上。虽然帖子被批有明显的“标题党”倾向,但其中反映的问题却引起不少人的关注。

该网友称,自己即将进入北京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但每年2.2万元(3年共6.6万元)的“天价学费”,让自己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和学费负担。

这个网友质问,这种收费是否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是否已经沦落成了学校的创收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自2007年以来,随着部分高校公费、自费的取消及奖助学金制度的变轨,研究生培养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次“天价学费”事件的出现,研究生学费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据了解,高校有一部分专业出现了“天价学费”。这种收费是怎么产生的,是否合理?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学费是否天价?各方观点不一

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发帖人为女生。当记者试图通过其朋友与她取得联系时,她朋友说,该女生不愿意再谈,“再讨论下去对她在北大读书或多或少有影响”。

在帖子中,这名女生这样描述了自己的家庭境况:“母亲卧病十几年,家徒四壁,父亲也已年过花甲。”“我家全年纯收入不过五六千元。本科期间家里只是负责我每年3000多元的学费,剩下的生活费我自己解决。”

她说自己对“天价学费”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虽然每年2.2万元的学费是自己在报名时便知道的,但考研时看到学校的总招生简章上写着普通奖学金额度比学费还高,认为只要自己努力拿到了奖学金,学费就不是什么问题了,“自己只需要解决第一年的学费就可以了”。

但让她失望的是,原本期望的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变得“犹如水月镜花”,因为“所有奖学金政策都是法律硕士除外,只有极少数单项奖学金才可以申请,而且奖励额度都不高,奖励名额都不多”。

她这样计算3年的开销:学费6.6万元、住宿费4500元、餐费9000元,其他生活日用品开销按每月50元计算,3年共计1500元,如此加起来,读完这3年至少8.1万元。

“沉甸甸的压力”让她质疑:“北大,你的学费为什么是天价?”

但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并非只有北大的学费这么高,其他高校的法律硕士收费也不低,比如清华大学2009级法律硕士3年的学费也达到了4.6万元。

相比较而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的学费相对要低些。今年刚考上该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张仑(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虽然每年学费是1.6万元,但只要不挂科,就会有3000元的奖学金”。但也有新生在网上表示“太贵,准备放弃”。

当记者联系到这名“准备放弃”的新疆籍学生时,他最终还是决定去学院报到。他说,1.6万元的学费是“啃老”啃来的,由于家在农村,父母出这笔钱很吃力,“但第一年,就这样了,剩下的靠自己。”

还有比法律硕士学费更高的专业。据了解,北大深圳研究生院招收的国际法律硕士的学费达到每年5万元。而复旦大学今年新设的金融学(基金管理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也达到了3年1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同声传译、工商管理、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等专业硕士的学费也非常可观。《北京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显示,国际班学费10.8万元,全日制班、在职班学费9.8万元。国际班、全日制班分两年缴纳,在职班分3年缴纳。北京大学2009年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部分方向的学费,两年共计6万元。

这样的高收费让一些人深感震惊,“天价学费”帖子后面的跟帖,就有不少人感叹上学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好学校上不起。

但也有不少人为这种高学费作辩护,抨击作者是在炒作。有人认为这种投资完全值得,高投入,毕业后参加工作收入也高;还有人认为高学费来自高成本。

对于法律硕士而言,这样的收费到底算不算高?

专业硕士的学费为什么更高

北大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这涉及到硕士的不同类型问题。

“帖子中提到的法律硕士是专业硕士研究生,和一般意义上的法学研究生不同,作为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享受国家资助。”

据了解,按照类型划分,法学硕士属于国家资助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因此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补助,除了学费较低外,还可享受国家资助的各类奖助学金、生活补贴等。而法律硕士作为非全日制或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法学硕士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补助,学费要靠自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认为,这是基于培养方向上作出的划分,“法律硕士偏向于职业应用多一些,而法学硕士偏向于理论研究多一些”。

“法律硕士每年要缴纳2.2万元的学费。而平时所说的法学研究生则是法学硕士,之前一直都是公费的,现在也只需要缴纳每年1.35万元的学费,而且一般能享受到国家在经费方面的资助”。上述北大法学院的工作人员说,“专业硕士学费偏高是一个普遍的事实”。

此外,由于培养方式不同,专业硕士的招生简章都是单独出的,如《北京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规定:“学费为3年6.6万元”。在奖助学金项目中,该简章注明:法律硕士只可申请一些专项奖学金。

法学硕士就完全不同了,招生简章规定,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3个等级的奖学金中,最低额的三等奖学金额度每年1.35万元,实际上与学费同额,可以做到完全冲抵。

北大法学院不少学生正是基于这一点指责发帖人在炒作,因为招生简章事先有明确规定,作者不应不了解。

但发帖人却在帖子中提到了教育部发于今年3月11日的一个文件,这个名为《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的文件规定:“各校在研究提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时,按不高于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

发帖人据此认为,北大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不能高于本校三年制普通学位研究生学费1.2万元的标准,“而它现在的收费却是2.2万元,整整超出了1万元。”

她还表示,并非只有她提出了异议,据说北大上几届部分法律硕士曾专门为高学费找过学院领导。今年6月24日,该校部分法律硕士与学院进行交涉,要求学校就天价学费、生活补助、师资配备等一系列问题予以合理解释。她的这一说法记者尚未得到校方证实。

部分北大法硕学生表示能接受高学费

到底该如何理解这个文件的精神呢?

据《广州日报》报道,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有教师回应,教育部的文件,限定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但该文件只适用于研究型学科的法学硕士专业,不适用于实务型法律硕士专业。

记者致电主管法律硕士工作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他表示,研究生收费主要是学校的研究生院负责,学院主要是承担教学任务。学院无权过问收费方面的制度等问题。

但他说,北大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从来没有一个人因学费而失学,北大的法律硕士生都能顺利毕业,“我们也很注意维护法律硕士生的利益。”

北大法学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法律硕士生本没有补助。但之前,法律硕士生都在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培养。那时,深圳市政府和深圳研究生院共同出资给予研究生每月1000元补助,因此在深圳的两届法律硕士生一直都享受了补助,且招生简章上有承诺,但在本部的法律硕士生就没有。

她说,从2008年起,法律硕士全部由本部培养,因此取消了补助,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但可以申请一些单项奖学金。虽然有助学贷款,但名额比较少,每年二三十个左右,是学院向学校努力争取到的。“学院也在积极为法律硕士生争取更多的奖励和补助。”

记者随后与北大研招办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事儿我没怎么关注……研究生院也没办法给更多的解释。”

记者注意到,上述帖子还被转载到了北大未名BBS上的“法学院”版块,不少师生参与了讨论,但同样是看法不一。

一些学生认为,帖子说出了法律硕士生的心声,“权利要自己争取,不合理的收费就应该杜绝,北大身为中国顶级大学,在这方面也要做表率,不能把自己的百年牌子当成赚钱的招牌”。

有的学生则发帖直陈对作者的这一做法“极为反感”,不能光看到贵,还要看到以后的收益,“学校收费无可厚非”。

北大法学院一名今年刚毕业的法律硕士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虽然学费贵,但出来找的工作收入较高,得考虑这一点。

北京大学今年新入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杨蓓馨(化名)告诉记者,的确有一些同学的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太好,需要通过借钱或申请助学贷款来交学费。她认为,北大、清华等知名高校给人提供的平台和机遇是和别的大学不一样的,因此,每年2.2万元的学费在她看来是可以接受的。

北大2008级法律硕士生孙若冰表示,这取决自己当初的选择,“既然入学前就已知道北大的学费贵,就应该事先仔细考虑好,考上了又嫌贵,这就是个人问题了”。

孙若冰认为,2.2万元的学费还是有道理的,虽然北大的学费贵,但因为北大的名气大,学生能享受的教学资源也多,不能只看着现在学费贵,得看到以后的收益。北大的MBA学费更贵,但毕业以后,一个月或者一年的工资就把这笔钱赚回来了。

高收费仍然持续

虽然网上对名校专业硕士研究生高收费争议不断,但各个高校新一年的专业硕士招生高收费依然在持续。

9月11日,记者致电清华大学法学院研招办,对方告知2010年法律硕士的招生与2009年相比只有两点变化,其中一点是学费由3年4.6万元变为3年6.5万元。

此外,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律硕士学费也维持在3年4.8万元。该校法律硕士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可能会有所变化,但具体的调整情况还要等教育部的具体文件,估计要到今年9月下旬才能出来。

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已向外公布了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国际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费仍然是每年5万元。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教育系主任劳凯声教授认为,这么高的收费有点“莫名其妙”。据其了解,文科研究生的教学成本达不到这个水平。“以前没听说北大、清华对硕士研究生的收费这么高,如果这是真的,我觉得是没有根据的。”

他认为,对于研究生教育,应该遵循这样一个原则:研究生只应承担学费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应由国家承担。培养出高水平的人才,对国家也有利,研究生学费收得过高是不合理的。

但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烽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虽然我们从未在任何文件中提及差别性和选择性教育,但实际上选择性教育已经客观存在,好学校的专业研究生学费就是贵。

知名高等教育研究者熊丙奇表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现在相当于一个市场教育产品,不是公共教育事业,公共教育事业可以得到政府的补贴,严格限价,像专业硕士就不可以。”他认为,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学生自己有选择的权利。

“如果学生本人已经了解到专业硕士研究生收费较高,自己没办法支付高昂的学费,也觉得即便自己读完了也找不到很好的工作,仅仅是因为就业难而选择这样的项目,那学生自己本身就是很不理性的。”熊丙奇说。

学费改革影响到底有多大

“学校实行的是奖学金制度,学费名义上是1万元,但实际上不但不用交,还能拿到部分奖学金和补助金。”9月9日,刚刚进入北京大学攻读信息科学技术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赵永生(化名)告诉记者。

“在我看来,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只是变了个说法而已,对我们没有多大改变。”他说。

物理学专业的刘华(化名)是从兰州大学保送到北大的,他的学费是前两年各1万元,最后一年1.5万元,但他获得了奖学金。“我现在其实是不用交学费的,因为奖学金就可冲抵学费。”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奖学金是半年发一次,导师一个月也会给400多元,1万元的学费并不算贵。

据了解,北京大学自2007年起参照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办法,提高了奖学金的数量,以充抵学生的培养经费和部分生活费。

根据2007年发布的《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清华大学的硕士生学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8000元。但事实上,清华大学的大多数硕士研究生都能申请到“三助”(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研究助理)岗位,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的,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当出现“挂科”(某一门课程不及格——记者注)时,硕士研究生需缴纳“挂科”当学期的学费4000元。

但并非所有高校的研究生收费改革都能像清华和北大那样。

2006年和2007年,湖南省物价局参考国家关于在部分高等院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做法,对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部分省属高等院校试行计划内研究生收费并核定了计划内研究生学费标准。湖南大学对计划内研究生每年收取3000元学费,但每个学生一年10个月每月有220元补助。

2008年9月,湖南大学对外宣布,该校实行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模式、研究生招生制度、新型的研究生奖学助学制度等多项重大改革,实行按学分缴纳学费。该校2008级研究生申焕洋(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去年入学时拿到了二等奖学金4000元,仅相当于学费的一半。他有一个患尿毒症的父亲,经济压力相当大。

尽管一些高校的收费制度改革让一部分研究生受益,但改革范围并不包括那些专业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奖学金一项中规定: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但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除外。此外,北大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部分单项奖学金。

记者注意到,尽管有关高校强调,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招生对象、培养模式、就业去向等方面有不同之处。但从实际情况看,很多方面日益趋同。去年12月初,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提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大学生就业的影响,2009年研究生将适度扩招,将增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万名,主要用于招收参加今年研究生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这扩招的5万名硕士研究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硕士研究生其本身就是针对那些在职的人员来进修深造的,让本科生来报考专业研究生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使得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有些错位。”高等教育研究者熊丙奇说。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劳凯声教授认为,如果教育主管部门缺乏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收费的严格管理,有关政策就可能会为一些学校和个人借此赚钱开了口子。

“据我了解,文科方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教育成本上没有太大差别,因此有些学校把专业硕士的学费定得过高是不应该的。”他说。

硕士生学费是以何标准计算的

近些年来,随着大学收费制度的改革,每一项新政策的出台,都要牵动敏感的社会神经,从而引来许多关切的目光。

大学学费提高后,上大学难一度成为显著的社会问题。现在,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又改革了,一些专业的收费,在一部分人眼中已然是“天价”,对于习惯了免费却也明白免费不可持续的人来说,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到底收多少才合适?对于公立大学而言,是否可以借硕士研究生培养营利?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教育系主任劳凯声教授介绍,在以前,中国的大学教育都是全部免费的,不仅学费全免,住宿费也不用学生出,此外国家还会提供一部分奖助学金,这样有些学生的吃饭问题也解决了,但到了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开始逐步扩大,这样如果还完全依赖政府拨款,那规模肯定受制于财政规模,于是就开始逐步实行收费,一开始是本科生,到了前几年研究生也开始收费了。

“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国家都存在,像中国这样高等教育从免费到收费的国家也有不少,很多欧洲国家,如德国以前的高等教育都是全部免费的,因为提倡高福利。不过最近两年,德国也开始收费了。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收费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方向。”劳凯声说。

劳凯声认为,高等教育实行免费制确实不公平,何况对于硕士生。“这等于用全体公民的钱去供部分人读书。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本身就会获得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地位,所以自己是受益方,因此应该承担部分费用。”

但究竟应该收多少,是否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定?学术界却形成了不同的意见。

劳凯声不赞成多收,“培养出了高水平的人才,对国家也有利,研究生学费收得过高是不合理的。”

他认为,应考虑我国大部分高校的公立性质。“学校不是商业机构,不能根据学生未来会赚多少钱来确定收多少学费,要根据教育成本来计算,学生以后赚得多学费就收得多,那学校不是害了红眼病吗?”

高等教育研究者熊丙奇虽然也认同“即便是面向市场收费,也应该以教学为本,不能以赚钱为目的”,但他认为,学校可以根据市场的教学需求来制定收费标准,如果一个学校报考的人数多,这个学校的学费自然要贵一些。

不过,他也提出了一个“费用支付原则”。他介绍,在国外,基本上有两个原则:一是受教育者支付整个教育成本20%的费用;二是受教育者的支付额度占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但目前中国突破了这两个原则,硕士研究生支付教育成本的费用占30%到40%,远远高于国外。现在,中国的高等教育成本支出占农村国民人均收入的160%左右。因此在中国,个人高等教育的支出远远高于理论上应该占有的比例。

专门研究过硕士研究生学费问题的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在一篇论文中认为,本科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很多私人产品属性。研究生教育公共产品的属性更少,私人产品属性更多。因此,可以将研究生教育视为私人产品,这是研究生上学应当缴纳学费的理由。

卢晓东认为,研究生的生均成本很难准确计算,特别矛盾的是,估计生均成本较高的理工类学科,报名人数却很少。比如,北京大学二级学科粒子物理与原子物理,连续几年硕士报名录取比例平均为2:1,生源已成为学科发展的大问题。然而,估计生均成本很低的社科类学科,如民商法连续几年硕士报名录取比平均为17.5:1,学费超过成本后仍有许多学生报考。

他还提出一个“校内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复旦教育论坛》2003年第6期),就是学校利用学费再分配的权力,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不利学科——学术型学科进行资助,以保持学科间的平衡发展。

他举例,目前MBA报名录取比相当高,因此学费存在增加余地。增加学费后报名比例只应逐步减少,以保证生源的质量平稳。由于办学可产生经费结余,该专业招生数可适量增加。

他分析,当学费为每年4.5万元时,年招生规模保持260人不变,学校可增加收入707万元。结余经费如全部用于校内转移支付,按物理学博士生资助方案设计,可资助约700名博士生;或在全校增加助教岗位880个。如采用固定比例上交分配模式,如上交学费的45%,当学费为每年4.5万元时,学校可收入1053万元。

卢晓东认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顺序可安排如下:第一步,职业型学位教育中部分学科先行收费;第二步,全部职业型学科收费,国家监督实行市场定价,同时开始调整拨款机制;最后,学术型学位教育收费,同时调整拨款和资助政策。

研究生收费改革历程

1985年以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单一的国家财政模式。

1985年始,国家对研究生收费采取双轨制,即国家计划内招生由国家按招生指标下拨培养费,计划外委托培养生由委培单位出资(也有一些由个人出资),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个人出资或导师出资。

2005年起,国家开始探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作为研究生培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研究生收费机制改革问题备受瞩目。

200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

2007年,全国17所高校首批试点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这些高校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西安交大、中科大、中国农大、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培养经费改革只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一项内容。改革后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没有参加试点的高校仍按计划内和计划外招生。

2008年,56所研究生院招生不再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

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表示要将改革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叶铁桥 来扬 实习生 陈杰 袁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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