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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登记时应持哪些材料?


1701 人阅读  日期:2008-06-28 17:54:20  作者/来源:何震达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l)户口证明(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合法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夫妻关系公证书);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一寸照片各两张。

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应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以及住房安排等协议事项。

协议书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女方和子女(包括胎儿)的合法权益,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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