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登记时应持哪些材料?
1701 人阅读 日期:2008-06-28 17:54:20 作者/来源:何震达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l)户口证明(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合法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夫妻关系公证书);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一寸照片各两张。
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应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以及住房安排等协议事项。
协议书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女方和子女(包括胎儿)的合法权益,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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