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泄露了书记强奸案的询问笔录?
1044 人阅读 日期:2010-05-21 10:25:29 作者/来源:秦建中
中青报报道,2008年3月,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被该县河南疃镇党委原书记强奸,报案后办案民警做了详细描述被强奸过程的询问笔录。此后犯罪嫌疑人多次找她撤案,并表示自己已经拿到她报案时的笔录。之后没多久,大街小巷都贴着这份询问笔录,甚至被人发到了互联网上。
办案民警的询问笔录应该锁在公安局的抽屉里,应该出现在检察官和法官们的办公桌上,而决不应该出现在被害人所在地的大街小巷里。从新闻报道中看,长达七页的询问笔录详细记录了强奸全过程,在社会上的广为流传无疑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被害人说,看到两年前的那一幕,“我当时一下就懵了,没有感觉害怕,也没有感觉愤怒,一句话没说,眼泪就下来了。”“询问笔录贴出来后,不大的曲周县城几乎人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更让她难过的是,世代祖居这里的家人和亲戚也为此受到了严重影响。
可以想象,一份详细记录强奸全过程的询问笔录流向社会之后的后果,更令人惊奇的是,询问笔录是通过什么途径泄露出去的。虽然目前案情尚未明朗,但一个细节不能不引起公众的质疑。
案发一个月,犯罪嫌疑人还拿着不知从何而来的询问笔录找到被害人,而被害人在询问办案民警时,民警表示,只有当时丛台区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调过卷,别人再没有看过。也就是说,泄露强奸案询问笔录的要么是办案民警,要么是调过卷的相关领导。
由此来看,查清是谁泄露了书记强奸案的询问笔录并不难,强奸嫌犯时任镇党委书记,可以通过多种关系和途径将被害人报案的询问笔录搞到手上。各位看官请别诧异,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真实国情。身为官员的强奸嫌犯可以有胆量将女人灌醉后胆大妄为的实施强奸,也可以有本事手眼通天。
我们常常为媒体曝光的冤案、假案、错案拍案惊奇,其实答案非常简单,强奸了别人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拿到受害人报案的询问笔录,这就是产生冤假错案的社会土壤。
河南商丘赵作海在狱中蒙冤十一年,如果不是所谓的被杀者意外返乡,赵作海有可能要把牢底坐穿。河南省高院在反思赵作海一案时称,只注重了相互配合,忽视了相互监督。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有了赵作海的天下奇冤,才让假案一假再假,才让错案一错再错。在此之前,如果有一个司法机关能够尊重法治,能够尊重生命,赵作海冤狱案也就不可能发生。
试想,一个强奸嫌犯可以拿到受害人的报案记录,在如此的司法环境下,还有什么离奇的案件不可能发生。因此,具体到该案,谁是书记强奸案询问笔录的泄露者必须追查到底,而对于公众来说,谁是泄密的元凶已无关紧要,因为更紧要的是,如何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社会监督才是当务之急,才是杜绝冤假错案再次发生的关键之关键。
中国社会的法治进步不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权,这才是保证司法公平公正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任何的反思都是糊弄公众,任何的亡羊补牢之举都是头痛医头、脚疼医脚的小儿游戏。以书记强奸案而言,泄露询问笔录的就是权力,而散发询问笔录二次伤害受害者就是一种权力报复。在该案里,公众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法治精神,更看不到公民权力得到一丝一毫的尊重,人们看到的是,权力与法律纠结在一起,一方面危害社会,一方面让法治的公信力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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