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律协选举舞弊案
3932 人阅读 日期:2011-01-26 08:46:44 作者/来源:2008年06月22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请“律协”先民主起来——2007年宁夏律协选举透视
嘉宾:
王 工 著名律师、北京共信律师所
展 江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王锡锌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
湛中乐 北京大学法学院
周 泽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刘桂明 共青团中国青少年研究会
杨玉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贾西津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
张燕生 北京大禹律师所、北京律协宪法委员会主任
许志永 “公盟”理事长、北京邮电大学
凌沧州 资深媒体人、作家、学者
张星水 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
富敏荣 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
杨金钟 宁夏吴忠市律师协会会长
王才亮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
卫爱民 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人大代表
刘子龙 北京京都律师所深圳分所
李午汜 河南宏元律师事务所
李苏滨 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
主持人:赵国君 中国律师观察网
时间:2008年6月28日下午2:30——6:00
宁夏律师协会选举结果莫名作废引发代表抗议
宁夏律师协会一次原本普通的换届选举,但其过程一经网上披露,旋即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第一次选举结果在漫长的等待后,却被莫名作废,选举旋即推倒重来。律师们说:如此选举,全国少见。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李继锋发自宁夏银川
“连村官选举都不如。”
有着20多年执业经历的老律师吴剑(化名),是第七届宁夏律师协会39位理事会理事之一。在距离宁夏律师协会换届选举过去半年多后,他给那次选举定了性。“无论更高级别还是更低级别的选举,也没有这样肆意推倒重来的。”
面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吴剑回忆起那次选举,依然不能平复自己激愤的情绪。
从13名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11名常务理事,本来5分钟就可以宣布的结果,拖了将近80分钟却被主持人当场宣布作废。
“无奈领了第二轮选票,作为老同志,为了顾全大局,我又不能甩手走人,否则其他律师会跟着走,冷了场。”吴剑说,“坐在台下,看着主席台上的人个个表情尴尬,如坐针毡,我的心彻底凉了。”
“与会的领导拿着发言稿却没有念,干瘪地说两句话了事,这是这么多年来,我参加的唯一的一次会终领导发言时,没有说‘这是一次成功的大会、团结的大会’的大会。”另一位宁夏的中年律师调侃道。
匿名的帖子
2008年初,一则名为《宁夏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公开舞弊,强奸民意;代表愤然离开会场,以示抗议!》的帖子,在各大社区论坛被广泛关注。
一桩律师协会换届选举的风波,遂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热点。
“律师们虽然懂法,但对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却一点办法也没有。”一位网名叫“老拳迷”的网友感叹道。
“律师有时候就像医生,只能给别人看病,但治不了自己的病。”一位山东网友留言。
帖子介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协换届选举的风波。
知情人在帖子中写道:
2007年12月22日下午,宁夏律师协会在银川凯达大酒店举行的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常务理事实行差额选举,由39名当选理事在13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11名常务理事,差额两名。
所进行的投票、计票等工作都完全符合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
但奇怪的一幕却发生了。由于合法的选举结果使个别领导重点安排的人选落选,当选的人员也不符合领导意图,大会主席团竟然拒不公布选举结果,而是强行命令各代表团分别“做工作”后重新投票。
当代表们纷纷质询:为何要重新投票?执行主席对第一次投票为何不公开选举结果?执行主席未作任何说明,只是强行命令大家必须重新投票。为了顾全大局,大家还是违心地填了选票
最终,第二次投票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完全不同,符合个别领导的意图。记者联系到了宁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公正管理处杨晓琴副处长,律协选举时其系主席团成员之一。向其核实帖子中列举的选举细节时,杨晓琴副处长称:换届选举是由律协组织的,应该找律协秘书长杨金林了解情况。
“选举确实存在问题,但我是不能跟你说的,如果有人,比如纪委来查这个事情(选举),我可以如实反映情况。”在电话中,针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提出的各种疑问,杨金林秘书长回答道。
“(选举)这是个很敏感的问题,也是个笑话,参加会议的律师们都知道选举中的情况。”
陡生波折的选举
“迟迟不见主持人上台宣布常务理事的选举结果,足足等了七八十分钟,会场开始有些骚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律师隋军(化名),向记者介绍了当时会场的气氛,“大家开始不耐烦了,‘这么长时间不公布,一定是选举出问题了’,主席台下的会场有人说。”
隋军律师最初接到的“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区律师代表大会的补充通知”上写明,会期从12月21日至23日在银川召开,可到了银川后,会期被压缩成一天,即12月22日。
12月22日上午,各代表团的会议开得四平八稳。
临近中午,选战气氛渐次浓郁,谁与谁竞争下届会长的传闻不断传来,版本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直至下午,39名理事顺利产生,选举仍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真正的选战下午开始,由39名当选理事在13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11名常务理事,差额两名。
投票也是在平和的气氛中进行的。
然而,最简单的票单统计,却耽误了最多的时间。
人们长时间焦急等待选举结果。
可是,令律师们诧异的是,大家等待的却是第一次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结果作废。
“突然间,台下炸开了锅。一片抗议、喧嚣和责骂声,会场一片混乱。一名理事当场声明退出选举,愤然离开会场;还有理事当场声明放弃选举;一名监票人当场拒绝监票。”隋军介绍了会场瞬间失控的场面。大家又被集中到各个代表团的驻地开会。
“在第二次常务理事结果出来以后,主持人向大会公布选举结果时,有位代表站出来质问宣布的是第一次投票结果还是第二次投票结果,并对这种把非常严肃、庄严的选举视为儿戏的公开舞弊行为提出抗议,执行主席无言以对。”一位律师代表描述当时双方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
然而,两位表情尴尬的大会主持人不做任何说明,就强行命令进行下一个程序:选举会长和副会长。
“他们连参选会长和副会长的人员名单都没有来得及酝酿,就直接拿出名单。”吴剑称他们少走了一道程序。
“一般来讲,每次换届大会之前,首先要起草一个选举办法,然后由大会主席团表决通过。通过之后,就不能更改了。”姜鸣(化名)向《民主与法制时报》的记者介绍全国律协换届选举时出现的花絮时说,“俗话说,游戏规则一旦确定,就必须照着来。”
“意外并不可怕,越是选举的关键时刻,越是能考验大会主席团的胸襟和智慧。”姜鸣说。
吴剑律师认为,此次大会的主席团,不但缺少临场的应变,而且鲜有政治智慧:作为回族自治区的律师协会竟没有一名回族常务理事。
“即使为了以后律协的工作方便开展,一定要选上银川的律师做会长,但也不能出此下策,推倒重选,把淘汰的再重新选上来,难道其他的银川律师就没有能力了吗?”吴剑反问。
据一知情人透露,此次宁夏律协换届选举的结果,直到今年4月份仍迟迟没有上报到全国律协。宁夏律协内部人士称,直到今年5月份,才给全国律协发去了选举结果的传真,没有发正式的文件。
空白的一个多小时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记录上,出现了一个多小时的空白。因为这段空白时间里的“议事日程”,是不能写在纸上的。
在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会场里,焦急等待的律师们发泄着不满,隔壁小会议室里,由会议主席团、选举常务理事会监票3人组和各代表团带队的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参加的临时会议也在紧张地讨论着。
‘临时会议’里出现了严重的分歧,有人看不下去,提出坚决退出监票组。”一位参加当时紧急会议的律师回忆当时的情形,“但最后被劝住,让他‘只是走走程序’。”
“第一次常务理事差额选举中被差额掉的,得票分别为19票和22票的倒数‘第一先生’和倒数‘第二先生’,在第二次差额选举中终于如愿以偿,挤掉其他两位当选常务理事,而进入常务理事会,其中一位还当选律协会长。”这位参加过当时紧急会议、但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其实,现在大家心里都已经清楚了:当时谁落选、谁得多少票。另外,两次的选票都在那儿封存着呢!”
律协选举解困
“这是一种借选举之名、瓜分及分配权力的行为,是对选举的玷污,是对宁夏律师权利的集体践踏,负面影响是十分巨大的。”看罢网上的帖子,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刘子龙一针见血地指出,“民主是每个人的事情,不是小部分人演戏。”
刘子龙律师无党派,无公职,但却热心社会公共事务。2004年,他因深圳律师协会买楼事件提出对会长的罢免案而轰动律师界。
刘子龙律师认为,一些地方律协换届选举的问题往往出在“主席团”上。主席团的暗箱操作才是使律协民主选举走向死亡的根本原因。
必须对主席团的构成严加限制或加以取缔:有什么样的主席团就会有什么样的选举结果或什么样的民主状况,不能再让律协主席团成为民主选举的拦路虎。
2003年7月,在深圳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律协在全国第一次采取代表民选、直选和差额竞选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深圳律协第四届理事会,实现了深圳律协正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全部由深圳执业律师担任的零的突破,为探索出一条适合深圳律师业乃至中国律师业发展的“两结合”的行业管理新模式作出了大胆和有益的尝试,深圳律师再次义无反顾地站到了中国律师改革的最前沿。
2005年8月,极富创新特色的深圳律协新《章程》诞生,在《章程》中第一次增设了监事会。作为深圳律协的专职监督机构,在全国首次将律协的工作全部纳入到监事会的监督之下,从制度层面上建立和完善了深圳律协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实现了民主监督下的行业自律,再开中国律师制度改革创新之先河。
“内地律协换届选举,需要司法行政机关与时俱进,有一种开明的理念与开阔的胸襟。”刘子龙律师说,“不要什么都要管,什么都要抓。”
“一些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选举的操纵,显然是受到了过去长期延续下来的对律师管理思维的影响。”一位资深律师分析宁夏选举风波的深层次原因。
律师在我国一度被定位为国家工作人员,并由政府发工资,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协会本质只能是一个行政机关。
这位律师认为,现在律师法将律师协会界定为社团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自律的前提就是自治,律师协会的选举则是律师自治的基本内容。行政机关通过指定会长候选人的方式对律师协会选举进行操纵,是有违自治原则和律师自律性组织的法律精神的。
针对该选举所造成的影响,这位律师分析,在一个转型国家,像律师协会这样的行业自治组织的成功选举,对国家的政治选举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追求民主和法治,应该是律师的天职,律师协会选举的舞弊是律师行业的耻辱!
“大到国家管理,小到行业组织的管理,莫不有选举的需要。”他说,“而有序规则的建立与遵守,则需要我们每个公民去努力。”
赵国君:
感谢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参加今天的论坛。今天的论坛是律师观察网第23期嘉言论坛,我们常常就社会的热点事件尤其是牵扯到律师权益得很多事件进行关注研讨以期引起更进一步制度的改进。
今天的会议涉及到一个丑闻,这丑闻在当今充满了精神废墟状态的社会中屡见不鲜,我们几乎有些审丑疲劳了,之所以把它拿出来作为今天关注的焦点,因为它牵扯到律师的前途和命运。恰恰也是在社会大进步的背景下包括律师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出现了这样让人非常震惊的事件我们觉得是不能容忍的。大家知道今年6月1号新的律师法实施了,我们充满了期待,对律师的前途。
今天这个丑闻让我们不能座下来我们觉得有特别特别解读的必要。我们的会议资料已经印了,对面就是人民法制时报的记者李继峰先生做的一个报道,事件就不说了,好像在地方很常见,这样赤裸专断的东西让我们很难容忍。
今天特别感谢周泽老师,因为大家都知道多年来行进在维权的道路上,周泽老师是2006年南方窗公益的年度人物,也是2008年南方人物周刊评选的时代青年领袖。他促成了今天会议的成功召开。
接着介绍一下今天到会的嘉宾,律师届的第一个人大代表老前辈王工律师、周泽老师、北京大学湛中乐教授、律师界的老朋友,现在到了团中央的重要干部刘佳明先生、许志永先生、刘晓原律师、李继峰先生、丁锡奎律师、江天勇律师、李方平律师、凌沧州先生、李午汜先生,特别介绍一下李午汜先生,他是多年前和李素斌挑战司法局的收费情况,为了正义牺牲了自己的职业,现在已经恢复了。卫爱民律师、北京市的人大代表、刘子龙先生,是推动深圳律协民主化的第一人、还杨金钟律师。
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马上进入会议阶段,首先由杨金钟律师介绍一下宁夏律协选举舞弊案的前后,剩下时间嘉宾自由点评,接下来大家互动。首先有请杨金钟律师:
嘉宾发言:
杨金钟律师:
杨金钟:
非常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和各位专家、学者、前辈和同仁在这样的场合探讨这样一个特殊的事件。很巧因为是到河北出差正好杨老师打电话邀请有这样一个会,我正好在这儿义不容辞就过来了。对这件事情来讲,我只能说是宁夏700名律师中,那天参加会议的代表80多人,我是80个见证者之一,39个理事被选举者之一,后来作为副会长候选人我就走了,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也没有过多的在这件事情上想很多问题,或者做很多。但是这并不表明从内心来讲是认同这件事情,或者说容忍这件事情。只不过因为作为我和我的同仁,或者其他和我有同样想法的律师毕竟在宁夏这个地区执业,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确实很丑,包括最近领导跟我谈这件事,我觉得这个事情本质上来讲大家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确实很丑,而且这种丑在我的职业经历中无论是从内到外,从不同的行业或者不同的其他场合应该说是第一次见到的。在此之前我也看了李继峰写的这篇文章,也拜读过周教授的大作,因为最近确实网上对这件事情发表的文章谈的事情比较多。
首先,记者所写的文章过程是属实的,我简单的做一个补充性的说明。这个会议宁夏律师协会虽然小,我们有700个律师,宁夏因为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前几年我们工作做的还不错,前几年基于我们高第七届律师论坛,作为一个小的律师协会能够完成这样的工作应该说也做了一些事情。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去年12月21号,本来会议定的是一天半的时间,后来报道的时候说变成了一天,为什么变成了一天呢?可能领导有领导的考虑,想把这个事情快点做完。会议上午基本都是一些程序性的工作,下午开始选举。因为会议在开始定的时候定的是理事是80位等额选39位,常务理事有13个人,差额选11个人,副会长3个人选2个人,也是差额选举。下午开会的第一项议程是全体代表通过大会秘书处拟定的选举规则。应该说选举规则按照以往过去多年的选举都是老的程序,都没有大问题,因为理事是等额选举没有出问题,39个候选人选39个就选出来了,后来出问题就在常务理事选举上,13个人选11个人差额2个人,选常务理事的时候票数就少了,统计票数需要的时间更短,选举完了以后按照正常大概也就20分钟结果就能出来,结果整个投票过程、选举过程没有任何违背选举规则的地方,也没有任何人提出来说出了什么情况,也没有任何一个主席团成员说有人反应出现了什么情况。但是结果因为选举计票的监票人、计票人和主席团成员都在会台的后面,结果时间就很长,过了一个多小时仍然出不来,这时候大家感觉到可能选举出问题了,因为它已经超出了正常投票、计票、公布票的时间。就在大家都在纷纷猜测的时候从后面主席团的一些成员就出来了,宣布说请各代表团回自己的驻地有事情商量。各代表团都是主管的司法局的局长,各队人马都带回驻地,我是吴忠的团,我们的局长说选举有点问题,现在主席团提出来重新选举,我们理事就4、5个人,我们说为什么重新选举?他说别问了,我们觉得重新选举得有道理,至少第一次选举有问题才能重新选,现在什么原因没有重新选举恐怕不严肃,大家基本上不同意,但是最后还是说重新选举。然后回到大会的会厅,说现在重新选举,这时候就有人站出来说为什么?主席团成员没有做任何说明就发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人都投了,投万票以后又是一个很漫长的等待计票过程,可能票计完了出来宣布结果。这次宣布的是第二次投票结果,第一次和第二次的阶段主席团成员包括计票人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出现什么情况了。宣布的时候我当时很生气站起来说,现在宣布的是第一次的结果还是第二次的结果,我说如果要是第一次结果的话我可以负责任的讲我是没有落选的,如果宣布的是第二次结果是非法的怎么能往下走呢?主席团成员没有说话到后面去了。一会儿又上来了两个处长,说现在进行下一个程序选择会长和副会长。我站起来说连前面的程序都没有解决,常务理事都没有选举,会长怎么选举呢?我说这样的话,各位同仁我们都是律师,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我们是正义、法制的化身,老百姓对我们给予很高的希望,我们自己搞一个选举都这样?还有什么脸面给别人打官司,给别人讲课,讲民主,我说要这样的话我就走了,这种选举我不参加我弃权。
后面的情况我就没有亲身参加,也就不太清楚。当然后来其他参加选举的人来说投票结果和记者写的基本一样,很尴尬,也没有什么宣誓,也没有热情洋溢的讲话,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散了。整个过程就是这样的,然后我们回去以后就各做各的工作。
从我个人来讲考虑律师协会第一不是官,第二也没有什么权,说白了就是给大家服务的,牺牲自己的时间和利益给大家服务的事儿。这件事情应该说过去了,对我来讲忘记的也很快,最近这个事又提起来了,这也是一个好事,我们麻木了可能不见得别人麻木,天下所有人都麻木了社会就没救了。
这件事情在半年之后又被媒体暴露出来有它的偶然性,更有它的必然性。老百姓有一句话雪是埋不住私人的。受教授的邀请来了,我就把这个过程简单的给各位前辈、专家、同仁简单的做一个介绍,就说这么多,谢谢!
王工大律师:
王工:
律师的选举它是全国的示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律师应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事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43条,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自律性组织,我有理由认为比较而言律师应是最懂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律师必须最能体现自律而非他律必须是一切干涉和坚决反对者某个律协选举范例,2003年7月深圳市示范局支持深圳律协第四届选举,特别是协会秘书长由职业律师代表,在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和律协并选举监事会,这二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愿深圳律协选举制花盛开,结出全国律协选举的硕果。某个律协的反面,2007年12月宁夏律协第七届选举,我要感谢民主法制时报李继峰先生和赵国君,我不会上网,所以我是昨天才知道,这39名律协理事没有一名回族的理事律师,这是我们地方的特色吧,宁夏是回族自治区,宁夏律协换届选举公开舞弊的匿名帖子,13名候选人选11名常务理事,第一轮结果作废,不法的第二轮选举有效,今年5月份才给全国律协发一份传真,我觉得律协业界必须杜绝违法行为,必须公开反对任何权势暗箱操作下的“所谓选举”。
在这儿向深圳的刘子龙律师致敬,向选举视为儿戏的抗议者致敬,向行政机关指定候选人操纵律协选举,违背律协自主原则和自律精神,追求民主法制是律师天职,向这次律协选举舞弊事件是律师行业的耻辱的提出者致敬。
我再补充一下,今天在这个会场上我才知道请您政治学院的周泽教授也是一个律师,他组织了本次会议,还对深圳律协进行了帮助,向周泽教授致敬。
我不能你说敏感话题,这是我指的李记者,这是宁夏律协秘书长说的,参加会议的律师都知道选举的问题,可敬爱的宁夏律协秘书长为什么有敏感话题不能说出口呢?律师“们”,既然都知道为什么如此害怕真相公开呢?这正常吗?我国各级人大选举2004年10月份第52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予以依法处罚,对社团的选举和党派的选举具有示范标志意义,所以我提出必须是全国的示范性,我的发言到此,谢谢!
周泽:
这个事件今天公布天下我是感到非常欣慰的,大半年来我做的工作几乎是天天和所有的媒体朋友在跟他们诉说这个事情的意义所在,动员大家去报道,评论这个事件。这个事件是怎么进入我的视野呢?不知道哪一天打开我的邮件有一位朋友给我发了一封邮件讲了宁夏律协弊案的事情,我根据邮件留下的蛛丝马迹搜索所有跟这个事件相关的信息,找到了这些信息试图跟这些当事人进行联系,杨律师也是我通过这样的途径联系到的律师。我了解到了一些情况意识到了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
因为律师事法制的捍卫者,律师选举应该是要为社会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一个范本的。但是我们看到宁夏律协选举事件感到很悲哀,所以我一直想这个事情不能淹没下去。我搜索这个事件信息的时候发现网上有很多这样的帖子,但是没有进入人们的视野,可能很多媒体对这个小帖子对这个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理解不到位,我搜集了很多信息,就向媒体朋友推销这些信息。我给他们推销这样的信息,做了很多交流以后很多媒体都认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事件。但是因为今年以来我们国家大事不断,所有的媒体朋友们都没有腾出手做这个新闻。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感觉很忧虑,因为这个事情也许就淹没下去了,因为媒体关心新闻,实效,去年就发生的新闻让大家再把它当成新闻来做可能是很困难的事情。好在最终李继峰先生给披露出来了,这样一个事情我感觉确实很丑陋,报道出来之前我也写了一些东西,也在网深搜了大量的资料,也包括我这文章里劝导宁夏律协会长辞职的公开信息。
我之所以一直再关注这个事情,就是律师这个群体要为社会的法制建设提供范本的考虑,同时也是基于我长期以来对国家选举现象的观察和选举制度的研究,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选举这个事情经常都在搞,随时都有各种各样的换届。但是我发现我们国家选举好像是最乏味的事情,这点与很多民主法制国家有很大的区别,很多国家到了选举年度让老百姓很开心,因为真的自己作为一个国民、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我们一直感受不到在行使自己的权力,对于这样的选举大家觉得似乎很平淡了,我们经历的选举似乎觉得跟大家没有什么关系。有时候我也在想为什么对大家这样一种选举没有什么热情,这种选举为什么不能调动国民的热情呢?这固然与我们长期以来并没有把这种选举背后的利益等等本质性的东西给揭示出来。实际上选举背后的东西一直是被淹滞的,我们国家长期强调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官员担任职位的时候讲的很好听,都是为人民服务。有时候我觉得为人民服务好像很麻烦的事情,为什么把这种很麻烦的事情要强加给别人呢。我们总是看到很多选举是唯一的候选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是唯一的候选人?是不是为人民服务太麻烦了导致很多人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给愿意做这些事情的人更高的利益才可以呢?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国家组织部等会经常处理各种违背选举规定的个案,有很多搞串通,还有违反组织原则,经常受到处分的就是拉拉选票,花钱贿选,也有出现。担任公众职务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还是一种利益,既然是一种利益的获取我想把它作为像私有自物一样,让他作为唯一候选人,这种做法当然是不正当的。对这种公共职位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获取这种职位的机会,而不是由一个组织或者由一些具体的领导人把这种公众职位随意的私相授受了。任何一个公众职位后面都有巨大的利益,这样的人总是千方百计的巴结领导、给领导好处,我们可以看到大量买官卖官,有多职务要花很多钱才能当上具体的公众官员。当上了以后还要不断的“批发”自己手里掌握的官帽。某种意义上讲,选举没有把选举背后的利益合理的进行配置。基于这种社会现象的关注我一直就想推动这样一个事情。
中国的民主选举好像是不太可以拿出来说的事情,律师是一个高度自知的行业,所以这个事情拿出来说说我想会是很好的,通过律协选举这个事情可能我们把选举制度背后很多东西全面的揭示出来,这可能会有助于推动我们这个国家的民主选举的法制建设会有很大的意义。这也是我在一直在全力推动这个事件的动机。
具体到宁夏的选举弊案来看,既然现在公开暴光出来的信息反应的这其实就是用一个违法的选举否定了合法的选举。这个可能不存在重新选举的问题,在我看来就是要恢复不同的人的法律地位。所以我提出要尊重以前合法选举的结果。
王工:
我补充一句,我愿意给周教授当模特,我是一个没有选举权的人,这也是新闻。我们中国的选举权受户口管理条例的制约我原来的户口现在还挂在安徽蚌埠某一个派出所。我原来住在安徽蚌埠,那个房子已经拆掉了,我就无家可归了,一些朋友们叫我到北京来,我就到北京来了。现在北京是报不上户口,那我到哪里去履行我的选举权呢?是不是说在安徽蚌埠要选举的时候再通知我呢?这成为了一个大问号。所以我说我的选举权是一个被空置的状态,我请你们在座的律师们或者周教授或者新闻界的朋友们,替我能够解决选举权的问题。
刘子龙:
有机会这个论坛感谢继峰记者把这个事情采写出来,第二也感谢周教授写了一篇很好的范文的材料。感谢国君先生多年来为中国律师权力的维护,为中国社会民主法制的推动所做的工作。
我出差来北京,这个题材今天讲起来就想起了我4年前的今天,我4年前做那个事情很多人不支持,在关于律协选举这方面我大概是全中国感受最深的几个人之一。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后来我说律师证不要了,我开个小饭店也要把这个事做到底,罢免虽然没有成功,也不能说没有成功,只不过是不表决,我们不知道程序怎么走,我提的提案根本没付出表决,章程被自己否掉了,但是后来这个事情还是做下去了。我后来遇到的麻烦还是很多了,我搜我的名字的时候,我们律协被罢免的会长派他的助理做律师,另一个律师出钱出费用找我的当事人起诉我,起诉我没关系,但是连着同一个事情在一个法院起诉两次,后来我也不出出勤了,所以感受比较深。先讲深圳律协选举的情况和今天的选举情况。
2003年有一个星期一上班,因为律协会议都安排在周末,2003年7月21号左右,我到办公室打开报纸一看首先吓了一跳,随后兴奋的像吃了药一样,多年来梦寐以求的选举权周末的时候忽然来到身边了,深圳市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律协进行民主选举,后来有一个记者来找我采写,我给他推荐了杨剑,当时有一个很大的标题写了一版。我对深圳律协选举是充满期待和喜悦之情的,但是没有多久问题就麻烦了。也是深圳一个杂志记者采访我的时候认识了我,找到了我要投诉深圳律协,后来我发现不是一个小的问题,不但这些工作人员投诉,涉及到怀疑到号称第一个民选的律协真实性的问题。我觉得不得不重视,最后发展到五个会长,四个副会长,有两个副会长也在投诉,有一个还请我吃饭,而且哭了,这时候司法局很多人认识我的人给我提供了很多材料。材料很严重,我不是会长,只是会员,就是每年交钱,因为原来是司法局副局长支配,后来这个副局长有一天找我说,他们每天中午包销5000块的餐费,现在我改成1500了,他们对我有意见,对律协内部的情况根本不知道,律协的会费已经存了2千多万。有一些问题反应到市委了,市委的领导也很恼怒。我一看这个问题可能要政治化了,我当时最担心一个问题,现在好不容易打了一个响鸣,如果哪一天这里出了问题不好收,可能因为一些人的问题就拖了很多高层领导。
后来我拿到了一些材料,做好准备出面,写了一个罢免提案,写出来很多人支持,但是找签名的时候就不容易了。当时有3700名律师,签名的时候找不到了。最后用两个月时间签了六、七十人,到会场的时候有一个所全体签了,这让我很感动。提上去之后按理说这个问题应该表决,章程是有选举罢免条款的,有提罢免提案的时候说没法操作这显然说不过去,所以当时没罢免。之后就收买一些媒体,因为律协有钱,后来有人给我复印的开支单子,吓死人,每天接近1万块,有的公开写接待人民日报记者午餐5000元,还有接待马来西亚来访餐费4800元。后来这个问题严重到不能收拾的程度,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当了一下恶人,我是准备好很多材料的,也完全是正面的,自己有备案的。最后有一条内部的指令让被罢免人没有被表决的人立即辞职,这是市委领导找司法局领导这样做的。章程是这一届律协是三年,这个被罢免人把这个章程提前修改为两年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这个结果虽然不是满意,但是很多问题都暴露出来了,提了出来,也引起了上上下下全国人民的关注。下一届选举就规范多了,但是都有一个过程,从运作过程中看进步是非常大的,但是远没有达到你们所了解的深圳律协选举一片光明,其实不是这样。
这届下来了,下届要选举,我非常沉痛的讲话,很多选举都是表面的,都是内部运作的。最后我们要推举代表主席团不让进,我们有几十个律师开会,司法局秘书长跟我们交流,我们深圳有几个年轻律师非常厉害,我们就是选23个理事中选会长和副会长,不允许最有冲击力的律师上,有了前一段时间的交流,后面他们也知道不能再践踏律师的权力了,最后司法局做出了让步,但你们最要求上的那个人不能上。我们考虑了一下,23个理事我们民众这边的至少占了17个,而且我们把监事会这一章加进去了。现在深圳律协规范一点的是监事会加进去了,没有监事会就是没有监督的权利,不管交给谁都是灾难。监事会这章本来是北京市律协的,后来我查了一次,深圳市律协在起草章程的时候借鉴了北京市律协监事会这一章,后来被给运作掉了。现在就规范了,现在深圳市律协好像喝一小瓶的矿泉水不容易了,因为财务支出担心监事会提议。现在财务支出这块很规范了,权力运作、公开透明确实很进步。
深圳市律协选举这一届我说李纯(音)肯定是连着的,很多人不知道,因为他做的还是不错的。但是现在还有一个问题,上交省律协的这部分恐怕很容易出问题。许会走的时候把380万划到了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协换届,广东省大概按照宁夏的思路定的思路,会长谁当,当然个理事去分配,因为深圳这里面有很多理事仅次于广州,发动了一场规则上的震变,把广东省律协的都打翻了,大家跳起来摇旗呐喊,搞的司法厅的厅长都不知道怎么说话。深圳律协选到省律协里的会长、理事等超过广州,最后很多律师给我打电话,尤其周边的镇江、韶关等这些律师看到二哥和老大打起来了,很多小兄弟很开心,很多人都找我,以为是我,我可没那么大影响。广东省律协这一届还是很规范的。
这是广东律协的情况,我有声明永远不在律协做任何工作,我说我要做就这样,省得别人说三道四。现在档案调到北京了,因为业务发展这边也比较多一点。
说一下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宁夏出现这种情况?实际很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况,什么原因呢?这里利益是非常大的,不是什么服务。服务是表面的。我看了一下,我的罢免提案提出以后,深圳司法局有一个中层干部,说刘子龙我给你透露几个重要信息,可不可以不问我是谁,我说我是律师,都不知道话是谁说的怎么对待呢?我说既然你想做一个好人,想提供点信息,提条件可以,后来我把他的名字说出来了,他讲了五个事。他告诉我所说的第一届选举是假的,那届老律协的模式,司法局副会长兼会长的时候那里存了一千几百万的会费,只有律协理事和会长知道,上一届律协到届之前,深圳天平大厦建起来,司法局找副会长和公正处主任说你们两家是有钱单位,天平大厦没有你们的办公单位,拟稿自己买房子去。这样许剑之前的律协派一个副会长找房子,这是2001年,或者再前一点,是唐彬副会长,他是深圳德高望重的老律师,随后被将要参选的这个人阻止了,下一届将要参加民选的那个会长,即不是理事不是代表,是个普通律师会员,在两年之前就自己把手伸到律协,不允许上一届花钱这样的选举是什么选举。
就是名和利,后来参选的很多人都是律师业务量不大的,可是很人多在后来的位置上都是名利双收的。
第二,内地还是这样司法厅、司法局在控制,这里一个是有政治的原因,担心律协不好管,还有一个是利益的企图,这是他的小金库,这是一个神仙数字,司法局管他也不是没有利益的。
第三个就是内部制约机制的缺失,谁到那个位置之后都可以做很多事情。他做了很多事情都通过什么途径呢?不知道。我们归纳一下就是主席团暗箱操作,让谁参选不让谁参选,就是现在深圳也有宁夏的影子,他总是保住这个,和你交易让哪个参选。不管怎么样这个问题几年前少数人关注到现在有很多人参与,发展还是很快的。虽然还有很多不满意但是还要靠媒体同志们、专家、学者和有社会责任人的律师参与一定会做的很好。
我就讲到这儿。
师的介绍中我们还看到了一些希望。下面由湛老师发言。
湛中乐:
收到要开这个会的消息以后我看了一些材料,我自己觉得通过这个事情我们展开讨论,这样的事件有几个问题特别值得关注。
第一,无论是律协或者其他的所谓的行业组织,协会在我们现在社会中作用越来越凸显,在行业协会尤其律师行业协会,各级律师协会本身要靠全体从业人员自制。作为法律职业者的团体,我们所说的领导班子、服务班子到底怎么产生的?按理来说这是最讲程序的,按照我们所说的事先定好的规则应该完全公开、公正透明的按照程序由代表充分表达他们的意志选出自己中意的律协的领导班子来。
宁夏出现这种事情让人感觉到很惊诧,这跟我们现在所谓很多选举一样,很多选举是玩弄在人的手掌之中,很多时候选举是受抨击、受非议的。宁夏的事情特别让人感觉到震惊,律师协会是法律职业者共同的家园,而所谓的领导机构也好,还是服务机构也好,领导班子产生最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做,而事实上并非如此,这是让我们觉得比较痛心的地方。
第二个问题,我联想到也是最应该讲法律规则的群体,不想不仅是律师,包括警察管、法官,在对很多事务判断或者对规则的遵守方面有时候还是缺乏共识或者起码的认知。有些人口头上要遵守法律,讲规则,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正因为如此才有法官明知道法律应该怎么做他不这么做。有的时候检察官明知事情不是那样,但是追求所谓的业绩进行逼供。我这是扩大到法律职业者的领域。有的时候我们难免想到尽管都是律师,应该是最讲公正规则的律师协会为什么最后不按规则做事呢?这也不足为奇了,这方面有的时候言行不见得一致。这有人的弱点,尤其中国法律职业者在成熟过程中也走了很多弯路,因人而异,人的素质在这方面也是参差不齐的。而且不少这样的人往往沾了所谓的官气以后把法律规则放在了背后。往往权利面前规则让位了,这也是人性的一个弱点。
第三,通过这个事情可以看到很多事情有一个意识问题,这个事情发生也就罢了,包括很多法律人对选举人不感兴趣呢?我们国家有的情况下这样和那样的选举往往并非是我们真正投票人的自由意志表达,最终结果也并非是投票人按照自己意志表达投出来的票来决定的。正因为如此相当多的人甚至法律人对选举缺乏兴趣这只能说明事务的一个面。它往往跟我们的期望值相差甚远,现实让很多人感觉到这方面很痛心。很多人觉得想远离选举,因为很多不是你投票能投出来的,选举的机制运作不会让你觉得你所投的人最后会对你负责任。所以目前所有的选举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我不知道律师协会怎么操作,但是有一个共性的东西,消极的态度就是事不关心高高挂起。我想有些律师相当不容易,非常有正义感,看不惯一定要据理力争的。真正作为一个法律职业者我们所说的路见不平还要一声吼叫,对于这样的现象应该是不可容忍的,我们要对选举过程中所谓的黑幕和不公正现象一定要抨击、大家讨论,对这种现象予以揭露,发动相关人士通过程序否定非法选举或者不公正选举的结果。这种态度包括在座的几位律师也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这是一个积极的态度,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一定要促使包括律师协会尽快的扭转那样的现象,是人们看到各地律师协会选举的过程中,选举出来的班子为社会人员服务的过程是积极的效果所以要更多的积极参与而不是逃避,而不是视而不见。
其实包括我在内有时候也觉得一个陈有限,关心不过来,但是恰恰很多像这样的事情大家都觉得习以为常,如果我们将这个事情拉出来讨论,因为它非常具有代表性,通过这样的个案让我们尽早的注意到包括律协自身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要改变不合适的做法,包括不好的非法选举结果我们通过并击进行分析,让人们看到律师自身的力量,也就看到了法律规则和公正的力量。所以第三点我就觉得这是律师或者法律职业者责任感的事情,对天下不平的事情一份注视,一份担当。这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士应该有的基本素质,少一点消极的东西,多一点积极的东西。
其实不管什么诉讼,现在公益诉讼案件很多,通过若干起公益诉讼使得我们为老百姓司空见惯或者无暇顾忌的事情将它放大,将弱小的老百姓全力放大之后,这样积累以后就反应了我们对基层民众的关切,对社会不公现象的关切,而不是视而不见,是需要这样的人的。
第四,选举的民主也好,大学里面所谓学生、教师民主也好,或者街道民主也好,其实民主需要一套机制,需要一套程序。除了按照我们所说的票决制以外,民主还包含着对少数意见的尊重。民主的过程是一个协商的过程,妥协的过程,民主也需要时间,也需要代价,民主甚至有的时候与效率有一定的矛盾关系。我们国家这方面的基础是比较薄弱的,各个协会的选举也罢,我们所住的业主委员会的产生也罢,其实民主都在我们生活中,如果每个人不去真正体会,真正了解民主真正的含义,只想得到民主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这都是容易产生相当大的反差的。我们每个人都希望享受自己民主的参与,每个人都要有序、有效的参与并从中获得快乐,同时给别人带来益处,所以民主也需要代价。而且要顾忌到不仅仅是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通过这个事情要放大到街道民主、社区民主,都有很多值得给我们留下启示的地方。民主的参与和过程都是训练的过程,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共同把它完成。而不是把民主看成一个水中花雾中月,看起来好看,说起来好听,但实际上非常酸涩。
我就讲这些。谢谢!
展江:
周老师是我的同事,今天搞这样一个活动我坚决支持。我想说一下媒体和法律的关系,大家都在谈民主,也在讲民主法制,其中就有久仰的凌先生。现在中国要讲民主法制,恐怕一条道路就是公平社会,公平社会就要建立社团。民主最低的标准就是一个定期自由选择,第二个就是新闻自由。通过这个事件来看,如果中国真正发展公民社会的话新闻自由程度肯定要提高,当然最近几年有进步,特别是地震以来有很大的进步。
另一方面,国外只要叫协会都是NGO,但是中国背景来说都是政府机关里面派生出来的,是政府主导之下的,所以还是要采取渐进的模式逐渐走向独立,这是恐怕现实一些的问题。
另外有一个建议,最近在网上搜资料,美国的律师协会有一个奖叫精髓奖,这个奖项其中有一个是奖给媒体的,是法制报道。中国的媒体有很多现实的情况,包括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法制时报,类似的媒体做出这样的报道给我们提出了探讨的源头。我们律师界一方面多加强互动,另一方面我也建议能不能设立一个奖项,鼓励媒体做更专业的法制报道,这方面也不需要给很多钱,主要是给一些鼓励。谢谢大家!
周泽:
展老师这样的一个建议,很多年也是我想的一个事情,我们看到很多调查报告做的很专业,对社会推动作用很大,但是往往这样的记者,比如我在网上看到的王克勤做调查报告的记者,生活都难以应付,让人觉得很辛酸。这样的人为社会进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所做的贡献带来很多利益是我们在分享着。我一直在想包括做律师的,今天也许做的出来人状况会好一点,我们以后这方面也会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像国君搞这样的活动也是完全是自愿者的活动,也没有任何来源,我深知建议包括做律师的朋友们,以后也多支持国君的活动。他做这样的活动都是为我们职业共同体做贡献,为我们职业共同体打工,所以我们要对国君表示敬意,并且要以实际行动来支持他。
凌沧州:
向大家表示敬意,尤其要向揭露宁夏弊案的年轻记者敬意,也向周教授表示敬意。我们在这儿讨论的不仅是宁夏律师协会的弊案也是讨论每个公民的权力,现在有很多人像福尔摩斯一样把玩弄民主、践踏自由的行径去探究它,追诉它。我从三个方面探讨这个问题给大家一些意见。
第一个是新闻自由,第二个是结社自由,第三个是选举自由。
宁夏律协的选择弊案能够暴光出来是时代新闻的进步,这个进步得益于我们的公民记者能够把这个贴子放到网上,这是互联网带给我们的恩惠。当然也有一些部足,这是去年年底的案子,网上的帖子是今年年初的,我们现在能够历经千辛万苦把这个案子在媒体暴光是一个成绩,但是这个案子已经过半年了。职业新闻人看来已经有点历史的味道了。我在考虑的问题是,我们的新闻监督究竟能见度到什么程度?我们都知道行业浅规则,不许异地监督,作为一个新闻指印在圈子里流传。那么我们是不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我们北京记者有没有权力监督山西的黑窑?监督力度非常优先。提醒大家注意一个新闻个案,因为奥运场馆的建设腐败的北京刘志华副市长,现在双规了,当时新闻社也报道了,这是很大的新闻,可是翻翻第二天的报纸,只有京华市报做了头版头条,市属的媒体也报了,但是藏藏掖掖的。所以说不许监督这个,不许监督那个,最后把原则抽空了。
我想新闻自由是一个时代的安全法,最终的安全在新闻自由上。就好比开车、走路,旁边有大窟窿,大黑洞我们没有权力得知,可能盲人骑瞎马。这个事如果没有网上的评论,如果评论有屏蔽即使再讲新闻自由也是值得怀疑的。
第二个是关于结社自由。律协现在应该算是法人团体,民间团体,不应该是官方的。在律协里遵守游戏规则,选出领导人是一回事,假如说部分律师不同意选举,也不想恢复原来的结果,也不想再选举。有一部分真组织起来成立一个新的律协,有没有可能?
赵国君:
律师法不允许组成单独的组织律师必须加入协会。
凌沧州:
我们宪法规定是有结社自由的。海外最近有一个新闻透露奥运开幕式将由张艺谋指导,内容是以汉唐盛世作为主题,这是很好的新闻点。我看了这条新闻之后,我认为我们的张大导演点污了汉唐盛世,在汉朝、唐朝、宋朝我们古代四大夫的集结对社会提出批评、建议都是相当自由的。当时有3万太子集结,他们公开的抨击,我们唐代的言论是非常自由的,唐诗作为一种产品形式没有人限制的,我说那时候是唐代的互联网。打宋时代的时候皇帝要费掉李刚,以太封君为首集结,最后皇帝手回成命。即使大宋帝国沦陷,1782年当时的知识分子也组成诗社还举行了一个征文比赛,第一名是杨文凤,写的诗第一句就是老我无诗出世朝,即使满清政府没多久,1653年,当时知识分子还保留着大民帝国少许的独立风格,并没有太多的文字欲把人们的奴性加深,当时在江苏有集结,推荐吴梅琛。政府很快收买了吴梅琛,后来先禁止汉人的桃园三结义。所以我想到张大导演,配排汉唐盛世的歌舞吗?我认为他只配牌一点兵马俑这样的武。
我们的文化指向,有些人号称要进行伟大的民主复兴,究竟复兴什么?绝不是复兴汉唐盛世。
第三个问题从律协的弊案我想说的是自由选举,没有公开的辩论,没有透明的畅票监督,没有把候选人得票数在媒体公开,就绝没有民主。10年前北京晚报写文章我就提出改进民主程序,但是10年过去了,我讲中国的民主是我蜗牛式的民主。说到民主现在民主满天飞,包括我们电视上平面媒体也有不少民主推选、民主评议、测评、民主作风,我觉得民主这个词烂到就跟人民这个词一样。你们想想人民币、人民教师、人民法院,我想他们是不是不得不在这些上面加“人民”,如果不加“人民”的话就不是人民币了?是鬼币?老舍先生有一篇小说叫猫城记,是讽刺大清国之后的中国社会的现象,他提到当时的教育这个词滥用,说到教育这个词一听就作呕,我现在讲民主滥用也跟教育差不多。
最后借用主流媒体一直重复的谎言,讲我们中国经济几百年落后,我凌沧州完全不同意这个,我认为中国在民主的旅途上,自由的旅途上落后了2000多年,不仅落后的距离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我们回想公元前一世纪某一天罗马的伟大作家、律师、共和国坚定的捍卫者曾经被恐吓,他回到罗马要经过养老院的票决,这个结果赞成票和反对票都在历史上留下了。今天我们看到宁夏律协的弊案再看人家2000年的选举的事情,我觉得差距太大了。
这个会场之外可能有些人做“奴隶”无比荣耀,但是我作为一个人感觉无比凄凉,每个人都在慢慢走向废墟,走向废墟之前我们要为我们自由民主,为我们的子孙自由民主,究竟我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谢谢大家!
卫爱民:
感谢周泽老师的邀请今天有这样的机会跟他们一起谈论大家所关心的问题。今天能够聚集在这里表现了我们关注律师、挂住中国的法律进程。我之前对这个事情只是知道一个新闻,我接收到周泽老师邀请以后在网上看了一下,我感觉我们关注宁夏律协的选举实际上在关注着中国律协的权利和命运。
我个人感觉中国律师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们都是亲身经历过的,同时中国律师在发展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需要大家关注,需要大家推动的事情。总体看,今天讨论宁夏律师协会选举的事情,虽然我们讨论的是宁夏律协的选举,也是体现了大家对社会进步的关注。
第二,我们关注宁夏律协换届的问题也是关注中国民主进程,我本人也是进程的亲历者,坦率讲民主这个东西在中国确实不是一个历史很久的制度。我们国家是一种很长时间封建转制下的历史。民主是我们向往的一种制度,我们的好多先辈也为此做出了很多努力和牺牲。我感觉民主应该有一种准备和积累,尤其在农业社会非常漫长的这样一个国家里,民主的积累显得更为重要。这个积累应该有一批人对民主进行宣传,实践对这种制度进行一些探讨。
比如说现在社会对民主关注的程度,社会对民主要求程度直接关系到一个社会,一个时期民主发展的进程。我个人感觉这个时期以来无论从社会哪个方面来看对民主的关注程度和以前比较起来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的老百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关注民主。各位同仁这方面体会比我深刻,我们国家确实要走向富强的话民主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比较好的民主制度这个国家很难走向富强。人民也不会得到幸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关注律师的选举就是关注律师的权力,关心着国家民主的寄托。
我倒想讲句心里话,我们现在对民主制度从考虑的侧面、考虑的点好像是争取的角度更多一些。大家关注一下,媒体上也可以看到一些信息,基层换届选举权的舞弊问题基层也有出现,比如湖南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金钱贿选。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命题,选举过程中的问题如何解决?我们现在有一些人脑子里认为选举应该怎么搞?这个程序、做法、理念我们对它应该有什么样的修正和评价?我觉得这样做可能会产生另外一方面的意义,比我们单从一个角度或者一个阶段考虑问题还要产生影响。我个人的感觉是,我们要有批判地精神看待一些问题,同时我们还要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我们要是作为这种制度的推动者、倡导者应该从哪个方面健全和推进?
比如说从我的信息渠道来看,产生了这些腐败的选举如果我们仅仅从一个对职业者或者公民意识的要求来看,对子龙律师、杨律师表示尊重,因为他们是在这个时代敢于站出来的人,他们是在给一种制度做出积极的回应和推进。我最后的感想就是应该从制度的设计和研究方面增加一些注意力,看一下如何推动和完善这个事情的发展。因为这个事情确实是有利于国家和百姓富强和幸福的事情。谢谢主持人!
刘桂明:
谢谢各位!对宁夏律协这个事情我是属于知情者之一。但是我是一个不好下结论的人,尽管我现在已经离开了全国律协和律师的岗位,但是感情上还没有跟律师这个行业,我的博客上写的都是律师的事,所以我的情结、情缘都还停留在律师界。所以这个事我不能不关注和关心,我们怎么评价这个事呢?今天这个会的主题非常有意思,我估计国君是你的一个好的创意也是一个坏的创意。好的创意是大家一看这是一个建议式的主题,坏的就是这个题目让律协人看起来为什么把“律协”打了一个引号。律协包括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一般简称律协,整个主题给让感觉像一个口号。作为口号来讲感觉不是铿锵有力,所以这个题目又好又不好。“请律协先民主起来”,谁来请?就像我们今天谁来评判宁夏律协选举一样。我们都在考虑宁夏律协选举出现的风波问题,我也在想以一种什么角度,什么身份来评价?乃至批判这个事情?不认为首先定位成是舞弊,我认为是宁夏律协选举的风波,舞弊是事后的结论,我们现在先不做结论。是我们律师选举中出现的风波。我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怎么样看这个事?第二,这个事为什么会发生?第三,怎么样做这些事?也就是我们怎么样跟其他地方律师协会,乃至全国律师协会未来的选举提出建设性的建议。首先谈到民主问题,大家都知道民主是一个好都是,这是一本书的名字也是一个定论,当然也可以作为一个口号。而且我们今天会议的形式有可能开着会就开成了一种喊口号的会,我希望会议能够提出一些实质性的内容。我的建议是从民主内在含义开始研究一下从哪个角度看待问题。
第一个问题,看宁夏律协选举风波,我认为应该从四个角度,四个层面去看。第一个层面就是刚才卫爱民律师所言,我们一定要从律师的权利角度去看,现在争议最大的就是关于律师的权利的问题。律师法第四章就是他的直接权利包括民主权和管理权。我们要从律师权利层面研究这个问题看一下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个宁夏律协选举问题上律师的民主权已经出了问题。我曾经跟周泽教授介绍过,全国律协选举我经历了三届,任何一届都出现了花絮和风波,但是经过主席团的智慧还是化解,所谓化解就是没有任意的改变程序和规则。民主首先是程序,然后是规则,然后是秩序,我们如何保证律师的民主参与权,我们怎么样行使这些权利呢?这是我们值得反思的。
第二个要从管理的层面看这场选举风波。现在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律师制度管理有三个层面,1、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两结合;2、律师事务所集体管理层面;3、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自我管理层面,律师法叫自律和自制,自制包括行业自制和个人自制。律师就应该自制管理,而不是自律。
管理层面来讲在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管理,这是中国的特色。中国特色很多事情有时候不能碰,我们在这个大背景下,在这个大主流下如何完善和丰富这些?如何在管理层面做些文章?这次选举过程中就是司法和协会两结合管理层遇到了一个难题,就是没有化解导致了一场风波。我们要从管理层面看这个问题,发现管理层面同样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
第三个就是从制度层面,首先是律师制度,然后是法律制度,然后是民主制度。律师制度是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制度是我们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政治制度最具特色的是民主,律师制度,有人研究律师为什么要恢复重建?如果说50年代法律制度设立的话多少有点花瓶的话1979年重建,当时最高管理层确实不是这个意思,确实希望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权利同时丰富法律制度。我们的选举风波中看到某些领导人眼里律师制度还是萌芽状态。尽管现在律师制度已经恢复了29年,但是还是萌芽状态,跟29年是不相配的。
第四个要关注的层面就是文化层面,我们如何通过完善权利,如何通过完善管理、完善制度构建一种选举文化。中国是一个没有选举文化的国度,现在我们认为最值得称赞的选举是基层选举。基层选举是非常简单的传统的,我们选举文化从哪一级领导和层面构建呢?律师协会层面是最有可能开始构建选举文化的。但是这点也很遗憾,在某些领导眼里他认为律师不太可靠,所以律师这儿还无法构建真正的选举文化。但是我们可以从权利层面、管理层面通过完善他的权利和管理,同时再构建一种选举文化。这是我认为的从四个层面看问题,我们应该看的更高,宁夏选举风波只是地方律师协会选举一步留神出现的一个差错。因为别的地方选举都出现过一些问题,只不过不像宁夏律师协会做的那么太直接,太简单,甚至太粗略而留下的差错。很多地方律师协会也有一些花絮但是不会做到这样。从这个角度来看宁夏律师协会出现的问题是不高明的一个分波。有些地方真的出现风波的话最多算花絮。全国律协经历三届选举一些花絮最后都变成了美好的回忆也不错。
我讲的第二个问题,要看产生的原因。讲话刘子龙谈了一个原因,是名利的原因,不管职业律师本身还是律师协会,乃至司法行政乃至主管领导都有名利问题。但是市场经济角度讲更多的是律师名利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由名利延伸而来的资源问题。大家都知道律师协会不一定能挣钱,或者不一定能直接挣钱,但是能带来很多资源。为什么有的律师想当那个位置,为什么有些领导人想让某个人当那个位置?这就在于能带来很多延伸的资源。严格意义上说要当一个好会长是要付出很多时间,付出很多精力乃至付出一些金钱的,我也见过很多地方律师协会的会长没有拿过钱,往往自己贴钱往往这些会长当的很优秀,律师们也服他。所以说资源怎用?为自己所用还是为行业所用?我们不能排除因为有资源而使某些人想去参与这个选择。所以想当会长没什么错,关键是做什么。
第三个原因就是管理的问题,一般行政领导要选一个听话的人当会长,这就所谓律师事不是让司法行政领导足够了解?我们主管领导喜欢什么样的律师当会长?他的听话是从哪个角度听话?也有我们主管领导中意谁当了会长,但是不听话,就非常讨厌。
第三个就是我们怎么做?我们怎么样完善这些事情?避免出现宁夏风波这样的事情?其实律师不在乎谁当会长,而在乎选出什么样的人当会长?更重要的是通过样的程序选出律师来当会长?所以候选人很重要。我记得05年北京律协选举推出两个候选人,候选人肯定要有一定的业绩,有一定的执业年限,有一定的口碑,按照规则来说这些条件都是对的。第二是通过什么程序?这个程序一般不会印在章程里,现在章程一般不一样,是放在选举办法里,比如是否等额,是否差额。不管等额还是差额就在于技术问题要通过以后完善程序是可以做到的。
第三什么人当选会长,或者会长当选以后管多少事情?我行大家注意一个地方律师协会,广州律师协会,他们不选出会长都是副会长,投票前三个人是轮职,一个人干一年西方国家都是这么做的,我觉得这种办法有几个好处,一个是会长更多的资源也占不了太多,第二会长之间还有竞争。第三,也不会让律师牺牲太多的时间和经历。更重要的是有一个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和互相制约的作用。这样让每个人都有强烈的参与和管理意识。
如果按照我说的三个问题看宁夏律协风波的话,这是一个很小的事情,我们是如何通过这个小事办好以后的大事,那才是我们开会的目的,也是会议的目标,“请律协先民主起来”。谢谢大家!
赵国君:
和风细雨的刘总讲了什么呢?且来听打油诗一首
舞弊变风波
刘总很平和
权利慢慢来
粗糙不好么!
我且问刘总
风波何所来?
民主好媳妇
上面有婆婆
李午汜:
感谢各界朋友对律师队伍、律协建设满腔热情的关爱。我作为一个律师来讲确实能知道这个事件就这个事件发表评论确实非常高兴。然律协,我今天就专门讲律协。
宁夏律协事件怎么产生的?分两个方面,一个是外部环境,一个是律协本身是一个什么东西?外界不知道觉得律协了不得,都是律师,精英,实在上不然,我们都是在窝囊度日。首先说一下外部环境原因,除了外部领导干扰以外,我们作为一个律师应该有自我批评精神。主席团应该有很多是律师,没学过选举法吗?但是拿到权利以后依然不受约束,这是权利的本性,很可怕。我们律师自我批评的是一旦这个权利给我们的时候我们一样掌握不好,这是很可怕的,所以不要怨天尤人,是我们自己不会用权利。律师选举大家投票结果这是至高无上,无比神圣的,主席团不知道吗,律师没学过吗,都学过,但是有了权利一样,这是律师的无能。所以我们是没有使自己的权利接受法律规范的文化,这是很可怕的。
作为宁夏主席团出了这样的一个风波、事件作为一个违法现象我们过去也见过很多,各领域都很多。但是我们对这种司空见惯的违法现象不能熟视无睹,口诛笔伐,今天在这个会上同样要提出来宁夏违法事件,最好的办法就是纠正。早纠正比晚纠正好,自纠比外纠好。当然了我们要创造纠正的机会,比如写信或者公开信都可以的。
作为宁夏律协事件出现的内在原因,就是律协本身是干什么的?好像从头到脚是太空来的,是中国特色概括不进去,它可以说“不伦不类”。先说入会,作为一个律师来讲,按照律师法来讲应该参加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应该参加律师协会,律师个人应该就变成了必须,他不入会可能就失去饭碗。律师法强制入会违宪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是律协会长的错位。原来就是司法局局长兼任,这个律师协会能自律吗?会长很可怕,一会之长一旦掌握了招居权其他人想民主也民主不起来。
第三个是胆大,我们胆大到什么程度,就是通过民主的程序搞非法的事情。举一个收费的问题,律师协会通过三、五十个人每个律师就收2500,一个律师事务所就收1万,合法吗?律师口袋里一分钱往外掏必须法律决定,但是人大通过的法律,你们律师协会就把人大的手给否决了。他们说征收,律师协会拿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钱也是无偿征收,所以说律协理事会的大胆无法无天。律协的手和全国人大的手能比吗?律师协会也要征收非国有资产行吗?有的地方认为民主了就可以随便做,所以出现了一个极端案例就是村委会开会严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这都说明了我们法律人理事会实在是胆大。
四说就是年检注册。每个律师证都是依照行政许可法的,律师证应该常年有效不用注册的,必须通过相同的程序和法定条件才能剥夺。但是我们没有资格的一个部门的规章,就可以每年想把谁的执业证给终止就终止了。
五说,手会费,每个人收了会费以后,律师事务所是由很多人组成,收了每个人的会费再向律师事务所收1万块钱,这是什么?我们执政党没有听说地方党支部要交党费的,再一个工会的会员个人交了工会费以后没有说生产小组也要交的,车间也要交的,公司也要交的,这是笑话。所以说尤其对贫困地区,有的律师事务所才收入1、2千,有些老律师挣不来钱,也是要交会费。所以特别是对年轻律师应该免3-5年的会费。对律师事务所收费1万的事应免掉,没有道理。
第六,律协会员的混乱。咱们有个人会员,有律师事务所,有地方律师协会,有司法行政机关派出人员。按我的话说就是三个老板一个兵,现在随着律师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逐渐显示劳资关系。劳资关系都已经出现了,都弄到律协里,一旦发生矛盾怎么办?都是会员。地方律协和地方会员律协向着谁?怎么评论,不是一个利益,哪有工会会员公司一块进的,有这样的体制吗?民主不了。
七说律协代表,他们很麻木,不是竞选程序上的,你找他联络上,为什么?他觉得选举这个事我还不想当呢。律师本身也很麻木,也有一样的毛病。所以说要使律协真正代表律师的利益必须通过竞选,没有第二条路,否则就是民主下来了还不一定说话。宁夏事件如果代表们不解决,根不解决,通过了会长也是一样不给你办事。
八说一下律师的维权范围。律师的维权范围很糟糕,不清楚,维权可以概括为分量够,手段落后、效率很低、重点遗漏。问律协怎么维权?打不了通过司法局打个报告,等结果就是这样。手段非常落后,不像过去不行人大出出来一个调查团来查查,不行,他们说求着人说好话,还不起作用,所以他维不了权,先天不足。很多律师失掉律师执业证,我亲自找过说你们应该给我维权,他们说我们维权的是律师,你没有律师执业证,我们不能给你维权,该维权的恰恰维权不到里头,没办法。
九说两管理。十多年前以有两管理,两管理最起码的,我们律师从本性来讲是比较胆小的,是最软弱的。律师特点就是懂规矩多了,胆子特小,所以这种情况下搞两管理,没有搞保障,法律就是天平科学,这边一个管理不够,司法局不够来个律协,这边两个保障一个都没有,从哲学上牙根说不过去。但是这就两“管理”横行十几年!所以说很多我们犯错误就是常识性的错误。
由于这种两管理和两保障的严重失衡,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堰塞湖”很可怕,大家憋在那儿。关键抢险部队更糟糕,他讲干,给堵死不让它流出来。
第十,在律师从自律到自制过程中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话语权的垄断问题。律协有很多问题办不了,究竟两管理,包括其他的,中国特色问题,我们这是符合国情的,你那个不符合中国国情,我们这是和谐的,你那个不和谐,我们这是稳定的你那是不稳定。他利用他的强势地位来说,这本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这适当的一贯方针,但是他说了算,老百姓说了,这是阻碍律协民族发展很关键的问题。
这个问题中央已经注意到了,去年胡总书记接见全国会法代表的时候说到了,应该宪法至上。我们将来民主搞律协选举很好的外部环境有了。
综上十点,尽管律协往前走很艰难,道路非常曲折,但是我们律师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群体,君子自强不息,只要大家共同奋斗我们律协一定能搞好的。同时作为外地律协来讲,我衷心祝愿各地律协能避免宁夏律协事件的发生,同时祝愿北京律协始终走在前头,百尺竿头更上一层楼!谢谢!
赵国君:
我突然想到了律协已死,民主当立,罪在戊子、天下大吉。
下面有请许志永先生发言。
许志永:
想说的话前面基本都说过了,我说两点内容。
第一点,听到杨律师讲宁夏律协选举的故事即陌生又熟悉,陌生是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说它熟悉是因为这个事情好像在中国非常普遍。在昨天我们在一个会上年轻宪法学者谈宪法学学会的选举问题,也觉得很可笑,大家整天谈宪政,研究选举鼓励别人推进民主,但是宪法学学会选举的时候会长都是等额选举,投票大家也是无所谓,为什么到了这种地步了呢?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了,这不仅是宁夏律协的悲哀,也是整个中国人的悲哀。
第二点,这个事情即是坏事也是好事。说它是坏事,它即不能实现原来设想选举而产生的目标,它还很大程度上败坏了社会的道德。民主制度本来是要选出合适这个职位的人到这个位置上去。无论是协会、政治选举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又有能力维护公共利益的人到这个位置上。律协会长也好还是成员也好,就是律师里面有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到这个位置上去。假选举极大的败坏了人的道德,败坏了人们对这个社会权利的信任,这是坏的一面。
好的一面是,暴露出来有一定的必然性,它变成公开事件的时候也是对全国律师的一个刺激,我们期望今年北京律协选举的时候能够有很多律师参与其中,真正让北京的律协民主起来。2008年恰恰是个机会,剥削李午汜律师,包括程海律师大家都在努力。我们希望有真正的,有不负重望的,我们愿意努力做一些工作,愿意从北京开始完善这个制度,也算是为律师挽回一点尊严。谢谢!
周泽:
这次这个活动是我个人的名义发起的,让国君参与进来因为他经常组织活动可能会认识很多律师圈的朋友,所以我提了这个提议,我说由我来负责活动所有的必要开支,包括会场的费用等等都是由我个人来做这个事情的,我们想既然做了这么多努力,做这个事情,我们需要有一个更好的结果。这个会议也许会跟大家平时参加的会议会有一些区别,可能平时大家参加会议有一些车马费等等,但是今天这个会我只能对大家表示我的感激之意,晚上以我个人的名义请大家一起共进晚餐,对大家表示歉意。因为做这样的活动我的能力可能还是很有限,不能按照平常我们开会的规则解决大家的一些困难。向大家表示歉意。我只是个人的情绪所在,这个事情是我自己追求的一部分,我希望在座的各位晚上留下来吃个便饭。我主要是觉得宁夏律协这个事情对立面律师伤害太大了,对这个事情在我的公开信里写了都快把我气死了,我确实很生气。
赵国君:
简单总结一下。这不是一次“团结”的大会,就今天的会议有三句话要说,本次事件我认为:
第一,这个样子的会长非下台不可.我们关注这个具体实践的时候应该像程海律师所建议的或者在座律师所想到的一切的方法和行动把现实中丑恶的毒瘤去除掉,这个工作要做。无论是律协的章程还是什么,这样的会长非要下台,这是律师界的耻辱。
第二,这样的丑闻非痛打不可。我们会议之前我带了一句话,我们不要形成审丑疲劳,像维权事件一样,千万人需要被拯救,但是眼前这个最重要。所以这样的丑闻非痛打不可,它所包含的丰富讯息,给我们转型社会带来的巨大意义,我们应该意识到这样的丑闻非痛打不可。
再一个,这样子的民主非告别不可。为什么非告别不可?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假民主比真转制更可怕。刚才许志永先生点到了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说都这样跳假面舞会,当然我们社会充满了假面舞会,都这样在谎言里愉快的偷生,如果都这样的话,这样的民主所带来的雪崩式的社会反应,使我们每一个人进会越来越萎缩独立人格,人的尊严将丧失殆尽。假民主让我们每个人假装相信它唯一的方法就是能够跳舞的人享受那点小小的利益。我们应该追问在这样一个所谓谈利益不脸红的年代,难道不应该再问下来一句话吗?我们总是义正词严谈利益而不问是非吗?人是有是非观的。直到今天最高层文件还这样说话,中共中央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选拔和和选举一字之差,差之慎远,一定要记住这些细节,我们对中国的民主前景豪不乐观,但是我们要记住它的破点在哪里,每一个人都可以在眼前先立起来。我们生活中的民主气息在哪里?我们与家人之间民主态度在哪里,民主的态度、民主的生活方式,我们作为社会人民主制度的努力,作为学者民主价值高昂激情都是民主。我们痛恨非民主的制度,但是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成为民主的践行者和施行者。
套用著名的诗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丑闻让我们看到了丑恶的嘴脸,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通过它来寻找美丽的前景”!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