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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同吃的“食物冤家”


3660 人阅读  日期:2008-10-02 09:54:23  作者/来源:北方网


萝卜:严禁与桔子同食,同食易患甲状腺肿。

红薯、白薯、山芋:

1.不能与柿子同食,二者相聚会形成难溶性的硬块即胃柿石,引起胃胀、腹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

2.不宜与香蕉同食。

韭菜:

1.不可与菠菜同食,二者同食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

2.不可与蜂蜜、牛肉同食。

小白菜:忌兔肉。

辣椒:忌与羊肝同食。

香菜:不可与补药同食。

茄子:

1.忌与黑鱼、蟹肉同食。

2.老熟的茄子不宜食,易中毒。

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否则易发生黄疽和脚气。

花生:忌蕨菜。

银杏(白果):

1.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儿童吃30颗左右可致命。

2.忌与鱼同吃。

山楂、石榴、木瓜、葡萄:

1.不宜与海鲜类、鱼类同食。

2.服人参者忌用。

3.忌铁器。

芒果:不可与大蒜等辛辣物同食。

牛肉:

1.不可与鱼肉同烹调。

2.不可与栗子、黍米、蜜同食。

鸡肉:

1.老鸡鸡头不能吃,毒素都滞留在脑细胞内,俗话说“十年鸡头胜砒霜”。

2.忌与糯米、芥末、菊花、胡蒜、鲤鱼、狗肉、李子、鳖鱼、虾同食。

3.不可与兔肉同食,同食令人泄泻。

龟肉:忌酒、果、瓜、猪肉、苋莱。

蒜:一般不与补药同服。

蜂蜜:忌与葱、蒜、韭菜、莴苣同食,易引起腹泻。

茶:

1.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忌饮茶、饮茶降低药效,还可引起胃畅疼痛、腹泻或大便秘结等。

2.服人参等滋补药品时忌用。

3.隔夜茶不宜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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