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小店老板引官场地震:近十名官员落马
2074 人阅读 日期:2008-11-16 18:15:50 作者/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一场罕见大雪压坍了农贸市场,也压出了深藏的腐败黑洞——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古镇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老板被检察机关问话后,竟引发了湖州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官场地震,有近十名官员受其“牵连”而落马。
□本报记者孔令泉发自浙江湖州
2008年11月5日,冯荣兴因行贿罪被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
冯是湖州市南浔镇上的一个小老板,他在今年3月底被检察机关问话后,竟引发了湖州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官场地震,有近十名官员受其“牵连”而落马。
当地熟悉冯荣兴的人士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介绍,冯原本是个识字不多的小老板,却能将官员玩弄于掌股之上。前后行贿百来万元,就使自己从一家小饭馆的店主成为拥有两家工厂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资产数千万元。而被他玩弄的众官员却落得身败名裂。
小老板道出一串受贿官员名单
只有小学文化的冯荣兴,早年在南浔镇开一家小饭馆。
几年后,村民们吃惊地发现冯发达了——办了两家工厂,还搞起了房地产。更引人注目的是,当地许多官员都成了他的朋友。
冯荣兴案是大雪给“压”出来的。2008年春节前的一场罕见的大雪压塌了南浔大桥农贸市场近2500平方米的彩钢棚,众多人员被压。
农贸市场垮塌事件,引来了当地检察机关的介入。于是,市场改造维修建设的包工头沈兴根进入检察官视野。沈兴根供出了他曾向时任南浔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方一飞行贿。
方一飞曾任南浔区财政税务分局局长,后调任市场发展公司董事长,南浔大桥农贸市场归属市场发展公司。在供认曾收受沈兴根24万余元贿赂的同时,方一飞还交代了他收受过冯荣兴3万元贿赂。
让检察官始料不及的是,当检察官找到冯荣兴调查时,冯竟然道出了一长串受贿官员名单,从而引爆了湖州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官场地震。
2008年4月1日,南浔区副区长卫国被湖州市纪委人员带走,接着便是刑拘、逮捕。
卫国被刑拘后,曾任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主任,时任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书记、副局长的严亚军被湖州市纪委“双规”,继而是刑拘、逮捕。
严亚军出事时39岁,在湖州官场上震动最大。他26岁就是副处级干部、29岁任湖州团市委书记,知情人透露,严在任团市委书记时就收购盗墓者手中的文物,从而为他的仕途留下斑点。
湖州市国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千宏,是冯荣兴供出的最后一名处级官员。毛于5月6日刑拘,两周后逮捕。毛任湖州市国土局副局长10多年,分管建设用地报批审核、土地征用拆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大权,也是担当这一职务最长者。
在此前后,毛千宏的手下、原湖州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翁慧明以及南浔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局党组成员施明春、原南浔规划管理处副主任姚勉勉、规划师袁雷等均被逮捕,在湖州市、南浔区政府官员中掀起轩然大波。大家纷纷猜测,下一个该轮到谁?
小商人很懂官场潜规则
在供出众贪官后,2008年3月31日,冯荣兴被以涉嫌行贿罪刑拘、逮捕。
被捕时的冯荣兴已不再是10年前开小饭馆的店主,而是拥有南浔冯氏印染厂、南浔群耀针织厂、湖州巨赢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数千万的老板,其开发的巨赢花园住宅小区和巨赢锦绣苑商住小区在当地较有影响。
冯的一个熟识朋友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冯很懂官场潜规则,只要是政府部门来人,他都视作上宾。香烟别人一条一条送,他是一箱一箱送。他曾亲眼目睹冯将一箱香烟装入一官员的后车厢里。冯的大方,使政府官员都愿意与他打交道。
被湖州市中级法院认定的南浔区副区长卫国20万元受贿款,都是冯荣兴所送。
卫国与冯荣兴的“朋友”关系,早在2004年其担任南浔区经济发展统计局局长时就建立了。知情人透露,卫与冯关系密切,只要是冯的事,卫无不倾力而为,而冯的出手也非常豪爽。
2005年,冯荣兴得知卫国买了一辆广州本田轿车后,马上提了10万元现金送到卫国家里。2006年,卫国在南浔镇泰安路购买了一幢别墅,正要装修,冯荣兴立即又拿了10万元给卫国送去。
卫国在担任南浔区经发局局长期间,还兼任南浔区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这个职务拥有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生杀大权。按照国家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应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卫国不仅在冯投资建设南浔群耀针织厂、巨赢花园、巨赢锦绣苑等项目上提供帮助,还免除了这些项目应缴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冯荣兴出手非同一般,给严亚军的一笔贿赂款就是100余万元。湖州市纪委一位办案人员称,这也是该市迄今为止查获的最大一笔个人贿赂款。
团市委前书记一次受贿百万元
严亚军与冯并非朋友关系,严是个清高自傲的人,根本看不起眼前的这个暴发户。但严贪婪,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为合作伙伴。
2004年上半年,严亚军时任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主任,原南浔德泰顺制革厂要整体拍卖,这个地块正是他的管辖范围之内。
严找到同是公务员的杜德宝商量一起购买,杜因缺乏资金,把妻舅冯荣兴拉了进来,3人商定赚的钱平分。
这一年的7月21日,冯用220.8万元顺利买下德泰顺地产。事后,冯办理了过户手续。
当年底,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由开发区提供土地,以土地收储的形式向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借款,严亚军巧妙地将德泰顺地块纳入收储范围。
经严亚军拍板决定,德泰顺地块以730万元转让。仅半年的时间,冯荣兴在德泰顺地块就赚了510万余元,扣除装修费等费用,净赚400万元。
尽管所有投入都出自冯一人,但他不忘事前的承诺,3人利润均分。杜德宝曾向冯提起,如果赚到钱给严20%,冯执意兑现事前的承诺。冯的想法是严是南浔的领导,而他的企业都在南浔,还要靠这棵“大树”。严亚军未出分文就轻松赚取百万元。
湖州市中级法院认定严的行为是未实际出资而获得股份,性质是干股,应以受贿论处。
此案的后果是,地处较偏僻的德泰顺地块经严亚军运作后,400万元的国有资金落入个人腰包,而这块地块至今近 4年荒芜,无人问津。
腐败黑洞的冰山一角
这种官商权钱勾兑之功在冯荣兴的身上展现得炉火纯青。冯荣兴是靠搞房地产发家的。长期以来,当地人就传闻冯在国土、城建部门“有人”,否则不可能成为暴发户。
冯的案发,终于使传闻成为真实,也撬开了湖州国土、城建系统权钱交易黑幕的冰山一角。在过去的较长时间里,湖州市房地产暴涨,包括南浔区在内的大批农地被征用,其中的纠纷和举报不断,但鲜有腐败案发。
从1997年始就担任湖州国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之职的毛千宏,分管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用拆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湖州市中级法院查明,毛千宏最早权力寻租在2003年。当时,湖州誉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与湖州八里店镇政府达成了征用200多亩土地的协议,为使征用手续尽快办理,公司董事长朱又根找到毛千宏。
毛与朱达成了交易,朱让毛以投资誉华公司所属的湖州湖申船闸有限公司名义,还只出资6.5万元,获得10万元股权凭证,并按股权凭证所载股权给毛分红。
朱得到的回报是,200多亩土地在毛签字同意后报批征用,然后经毛同意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在同一年,湖州誉华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朱又庭,为了顺利拆迁劳伦斯超市120亩地块和湖州师范学院东扩地块,让毛以投资拆迁公司分红名义送给毛5万元现金。毛签字批准了这两个地块的拆迁。
湖州市中级法院的判决显示,有多个开发商以及企业老总在毛千宏任职期间给毛送钱。毛则给予行贿人在土地征用、拆迁上开绿灯。
在冯荣兴通过朋友介绍与毛千宏熟悉后,冯先后送给毛4.5万元和美金9000元。冯贿赂毛,让毛将他的群耀针织厂经过土地收储,然后“退二进三”。
所谓“退二进三”,是指将工业用地转为商业、住宅用地,这其中的差价巨大,许多企业主就是利用这项政策摇身一变成为房地产开发商,一夜暴富。在收受了冯荣兴的贿赂后,毛千宏让冯如愿以偿。
就在毛出事之前,5月3日,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时任湖州市国土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主任翁慧明被刑拘。翁也是被冯供出。
冯在2005年原德泰顺地块收储过程中送给翁5万元,另一笔两万元则是他的冯氏印染加工厂在南浔风顺路西侧的地块同年被收储后向翁支付的感谢费。
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至2005年,翁慧明在土地收储和对收储的地块旧房拆除中受贿34万余元。
据相关办案人员称,土地收储和对收储地块的旧房拆除中权力空间很大,给不给收储、能否顺利收储,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的影响很大,而安排给谁拆,基本由翁说了算。翁充分利用了这个寻租机会。
因冯而落马的南浔规划管理处原副主任姚勉勉、规划师袁雷和南浔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局党组成员兼南浔区政府“退二进三”中心城区办公室副主任施明春,则揭开了城建领域黑洞。
受湖州市建设局委托,姚勉勉负责南浔城区规划管理的日常工作,核发一书两证。袁雷负责经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发放,两人在分管职权上权力寻租,都接受冯的贿赂。而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二进三”办理相关手续的施明春,则在包括冯在内的多家企业办理“退二进三”中接受贿赂。
2008年9月22日,随着毛千宏被湖州市中级法院判刑8年,由冯荣兴带出的一系列腐败官员大部分已获刑。
但受访者多数认为案件并没有完结。接近办案人员的人士透露,“卫国拿一个人的贿赂就高达20万元,这对一个收受冯荣兴贿赂之前就买好车买别墅的官员来说,很难让人相信其另外的清白。”
11月5日,冯荣兴因行贿罪被判缓刑。检察机关指控冯荣兴涉嫌行贿罪的只有卫国的20万元一笔,其他行贿均未指控。
20天前,点燃“导火索”的包工头沈兴根被南浔区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
落马获刑官员名单
- 严亚军,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9月8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刑13年。
- 卫国,湖州市南浔区副区长兼南浔区发展与改革经济贸易局党组书记,8月11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刑6年。
- 毛千宏,湖州市国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9月22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刑8年。
- 翁慧明,原湖州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因涉嫌受贿罪正在法院审理中。
- 方一飞,原南浔区财政税务分局局长,8月22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刑8年6个月。
- 施明春,原湖州市南浔区城乡建设与交通局党组成员兼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退二进三”中心城区办公室副主任,9月19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刑4年。
- 姚勉勉,原南浔规划管理处副主任,9月23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刑4年。
- 袁雷,原南浔规划管理处城市规划师,10月22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刑二年,缓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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