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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 专家释疑为何未被判死刑


1642 人阅读  日期:2010-01-19 18:06:38  作者/来源:法制晚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最高法原副院长被判无期

黄松有为司法系统落马最高级别官员 未表态是否上诉 法院解释为何积极退赃未获轻判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受贿、贪污一案在河北省廊坊市公开宣判,黄松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庭前现场亲属和律师提前半小时进庭

今天早上8点左右开始,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的开发区法院附近就设立起了警戒线,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一律依据指挥绕行。

虽然公开宣判的时间被定在上午9点,但是包括黄松有的亲属和律师在内的相关人员全部被法院通知要在上午8点30分前进入法院。有当地法院消息灵通人士指出,此举是为了避免相关人员与早早就守候在现场的媒体记者有过多的接触时间。

多家媒体的数十名没有领到旁听证的记者只能站在寒冷的晨风中等候着从里面传来的消息。

宣判现场黄松有称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上午9点,法庭开始宣判,头发已经花白许多的黄松有被值勤法警带入法庭。

一进入法庭,黄松有就不停地回头往旁听席上看,而在旁听席上黄的亲属只能小幅度地挥手示意。

随着审判长开始宣判,已经坐满了旁听群众的法庭顿时肃静下来,黄松有也停止了回头,笔直地站立着听候着对自己的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定管辖文件,河北省廊坊市的法院和检察院通过对黄松有的案件审理后确认,黄松有贪污、受贿金额为510万元,依法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黄松有听到宣判时身体微微一震,但是幅度并不大。其他表现一如既往,没有丝毫的慌乱或情绪激动。对于法官询问他是否上诉,他表示要和自己的辩护人商量后再做出决定。

整个宣判过程用时不到半小时就宣告结束。

法院说法知法犯法从重判决

对于辩护人和黄松有家属一直认为量刑过重的质疑,负责该案件的审判人员做出这样的解释:虽然黄松有在被调查后,有主动交代犯罪问题、积极退赃等法定从轻情节,但是因为他是国家二级大法官,属于知法犯法,因此必须从重。

辩护律师保持低调称“无可奉告”

记者还从相关渠道了解到,黄松有的辩护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的教授龙宗智曾经是黄松有的大学同学。对于给昔日的同窗辩护究竟是什么心情,龙律师始终保持沉默。

此案另外一辩护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更是面对所有媒体采访都一言不发,最多只说出“无可奉告”这四个字。

文/特派廊坊记者辰光

专家说法

黄松有为何未被判死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教授莫开勤今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黄松有受贿390万元,贪污12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早在一审结束后,曾经有人预言,黄松有很有可能被判死刑。

莫开勤教授认为,根据《刑法》,涉案510万元,无论是判处无期还是死刑都在情理之中,因为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不单单是数额的问题和影响恶劣程度的问题。

比黄松有贪得更多的人,也有没被执行死刑的,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判了死缓。 文/记者朱治华

黄松有男,1957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罪行:根据法院判决书认定,黄松有所犯罪行一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插手中诚广场拍卖案,黄松有受贿390多万元。

另一个犯罪行为是其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院院长期间,伙同他人贪污308万元,最终他分得120万元。

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控受贿贪污510万

北方网1月15日报道 昨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其案发在法院系统内外震荡巨大。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黄松有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60余名群众及黄松有的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黄松有案与黄光裕有关?

权威人士:尚未确定

经过专案组缜密侦查,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自黄松有2008年10月15日因为涉嫌严重违纪开始接受中央纪委审查以来,审查已经达1年零3个月。

最高法院多名法官受牵连

记者了解到,2009年10月左右,最高法院纪检部门和中纪委共同向黄松有宣布,对其双规调查结束,黄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检察院,黄案至此开始进人司法程序。

双规程序和司法程序的区别是,双规程序阶段无法折抵刑期。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法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除—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根据最高检察院指定,李军受贿案由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09年9月中旬,东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事涉广州中诚广场案

权威人士告诉记者,黄松有被抓与广州中诚广场案有关。

2002年7月,广东省高院指定广州市中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此前,广州几家知名开发商有意参与收购,谁知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此后不久,骏鹏公司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2005年2月,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随后有消息证实,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据悉,金贸公司将中诚广场转手卖出,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4亿多元。

坊间传闻黄松有案与黄光裕案也有勾连,不过,上述权威人士表示,截至2009年10月双规程序完结时,尚未确定黄松有案跟黄光裕案到底有什么样的关联。

引发法院系统反腐风暴

法官避嫌不敢去和同学聚会

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针对司法系统出现的腐败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将黄松有案认为是“司法界、法学界、法学教育界的耻辱”。

200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在贿赂犯罪这块,全国涉案官员有13000多人,其中司法机关就占了2620人,司法系统的贿赂犯罪占全国贿赂犯罪的1/5。而这2620人中,涉及法官占了32%,检察官占10%,法官的比例远远高于检察官。这使得梁慧星在给两高的评分中,给最高法院的报告只打50分,而给最高检打了80分。

近年来,除了最高法院外,重庆、海南、广东、云南、辽宁等10个高级法院院长(副院长),—批中级法院院长先后被处以极刑或重刑。安徽省阜阳市的前后三任中级法院院长同时被起诉,103名黑心法官和相关人员涉案,引起国内外司法界强烈震荡。

黄松有案件发生后,最高院在2009年展开了—场声势浩大的法院系统的“反腐风暴”。2009年1月8日,最高院针对当前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五个严禁”的规定。

数据显示,2009年前8个月,全国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比2008年同期增长51%。

“这是法院近年来查处违纪违法力度最大的—年。”上海基层法院—位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这位在执行庭工作的法官说,司法系统的腐败案件涉案的法官绝大部分问题出在吃吃喝喝、接受财物、安排娱乐上,推杯换盏之间,极易发生公权与私利的交易。“2008年—系列廉政措施出台后,现在连同学聚会都不敢去,因为同学中很多都是做律师的。”

-同窗评价黄松有——升迁速度罕见 钱色欲望极其强烈

1957年12月出生的黄松有于1982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法学博士。采访中,其同窗们说,黄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愿望,“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据曾在最高院任职的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他和黄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期间成为同窗,黄松有那时还是广东高院经济庭副庭长,不到两年就调任最高院,升迁速度之快并不多见,“黄的业务能力还是很过硬的,工作也比较有创新。”

之所以惋惜,主要因为黄曾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学者型法官。黄松有在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任兼职教授。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并多次获奖。

不过,黄的学术到底是否名副其实,业界也有不同声音。一位基层法院法官说,《物权法》尚未通过之时,黄松有主编过一本物权法专著。物权法甫一出台,这书就发放到了各大法院,全国发行几十万册,甚至一度成为法官断案的依据。但这位法官随后发现,该书出现多处错误,借鉴意义不大。

黄曾就读于重庆歌乐山下的西南政法大学。一个被业内普遍认可的说法是,中国司法界半壁以上的江山由该校打造,尤其是西政1978级的成功,已成为中国法学界“不可复制的神话”。黄松有正是这些佼佼者之一。

黄松有在大学求学时期的一位同窗说,黄松有大学期间颇为刻苦,不过性格并不呆板,反而风度翩翩。黄松有于2002年升任最高院副院长之后,包括他在内就职于学术界的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和其来往并不多。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他和黄多次在各种活动中相见,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黄松有被抓之后,同窗聚会时多次谈论到黄案。他的种种行径致使当年相伴歌乐山下4年的多数同窗已无同情和惋惜之意,“黄松有再有才华,堕落至此,没什么可惜的。”

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处级别最高的第一个大法官(国家二级大法官),其案发在法院系统内外震荡巨大。

黄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起受中纪委审查。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审查工作进入尾声,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今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初步认定受贿400万

据透露,该案已于2009年10月移交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至此进入司法程序。

2008年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立案审查,并被采取“双规”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当月28日免去了黄松有最高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随后黄又被“双开”。

关于黄“落马”的原因,有媒体称主要涉及三大问题: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但经过审查,目前初步认定的其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金额在400万元左右。

据悉,最高院尚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牵涉黄案,其中一人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而最早受“牵连”的是最高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去年9月中旬,李军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与“中诚广场案”有关

黄松有担任最高院副院长期间分管执行工作。据广东司法人士透露,黄松有被怀疑与其潮汕同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2008年,杨贤才在黄被“双规”之前遭查处,据悉是因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案。

位于广州天河北路的中诚广场总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曾一度卖出3万港元/平方米的天价,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广东高院执行拍卖。2002年7月,广东高院指定广州中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此前,曾有保利集团、城建总公司和越秀城建等有意参与收购,但最后出乎意料竟然是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此后不久,骏鹏公司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丧失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2005年2月,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随后有消息证实,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据悉,金贸公司随后将中诚广场转手卖出,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4亿多元。消息人士称,杨贤才从中收取了巨额贿赂,而杨在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

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1957年12月出生的黄松有于1982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法学博士。采访中,其同窗们说,黄不但对权力有强烈欲望,同时对于钱色也有极强的愿望,“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兴趣”。

亦有同窗表示,“黄的业务能力还是很过硬的,工作也比较有创新。”黄曾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学者型法官,他在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都曾任兼职教授。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并多次获奖。个人专著有《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经济审判实用全书》、《人间正道》等。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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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案引出法院反腐风暴

黄案发生后,在法院系统内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和震动,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由此,最高院在2009年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法院系统“反腐风暴”。

2009年全国“两会”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在贿赂犯罪这块,全国涉案官员有13000多人,其中司法机关就占了2620人,司法系统的贿赂犯罪占全国贿赂犯罪的1/5。而这2620人中,涉及法官占了32%,检察官占10%,法官的比例远远高于检察官。

当年,最高院掀起“系统内部反腐风暴”,数据显示,当年前8个月,全国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数比2008年同期增长了51%。

黄松有疑涉全国最大烂尾楼拍卖弊案

10月28日,黄松有案发的消息被证实。据新华网报道,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议案。

早在半月前,黄松有涉案的消息即有流传。黄出事前最后一次见诸公开报道是他在10月9日于南宁会见出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的东盟各国司法界代表。

本报获悉,黄松有是10月中旬在法院上班时被中纪委人员带走的。主要原因是怀疑黄与其同乡杨贤才的贪污舞弊案有关。杨贤才在担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期间,曾涉及2005年全国最大烂尾楼之一的广州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当时受杨贤才请托,黄松有出面干预,使得中诚广场以9.24亿元的低价被定向拍卖给了北京一家公司。该公司旋即将中诚广场转手卖给第三方,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间价差为4亿多元。消息人士告知本报,仅此一项,黄松有获利达百万之巨。此外,知情人士透露,黄本人此前曾因性交易受到相关部门注意。

知情人士称,卷入此案的不只是黄松有,中诚广场的拍卖案当时是由最高法院执行庭的4名人员执行的,目前这4人也被中纪委控制,协助调查。

黄松有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因涉嫌贪腐被查处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他1957年12月生于广东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一个农民家庭。1978年恢复高考后考入西南政法学院。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广东省高院,从书记员开始,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事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1997年3月,黄调任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其间湛江发生特大走私案。因审判任务完成出色,黄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的表彰,并在次年6月调入最高法院,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庭庭长。2002年12月28日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他还担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今年58岁的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2001年起任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2007年9月离任后,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及审判委员会委员。

今年6月28日,杨贤才被中纪委“双规”。广东司法界人士当时表示,杨贤才仅为副厅级官员,其级别不足以惊动中纪委,案件可能涉及更高级官员。

黄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即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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