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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F1教父郁知非辩护律师涉嫌行贿法官受审


1368 人阅读  日期:2008-12-29 21:20:58  作者/来源:中国新闻网


曾为“中国F1教父”郁知非担任辩护律师的张铁锋涉嫌行贿案,牵出芜湖中级人民法院6名法官。

法官和律师,相互因涉案而牵扯,暴露出司法环境中的“潜规则”。“在没有适当监管的情况下,有些律师很容易和个别法官结成利益共同体。”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李继锋 发自安徽芜湖

知名律师走上被告席

2008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曾为“中国F1教父”郁知非担任辩护律师的张铁锋,站在了铜陵市铜官山区法院庄严的法庭上。

这一次,他不再是辩护律师,而是接受法庭对他的审判。

“我是一名资深律师,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事业上取得了很多业绩,然而今天却指控我犯罪,我感到不可思议。我是被少数人陷害的。”

涉嫌向法律顾问单位负责人和法官行贿的张铁锋,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地为自己辩护。

就在前一天下午,同在铜陵市铜官山区法院,涉嫌受贿18.5万元的芜湖市中级法院原民一庭庭长陶海光,也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这名在法院系统工作了26年的老法官,感叹自己“没有守住廉洁这条红线”,并不断哽咽着忏悔自己“在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上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而曾向这名陶法官“进贡”价值4000元的彩电并奉上35000元“感谢费”的律师,正是张铁锋。

在检方的10项指控中,张铁锋行贿的对象中,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芜湖建投公司)仅有负责人查斌1人涉案,而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则有陶海光、傅绍龙、蒋子平、熊萍等6人被卷入。

检方指控,从1996年至2008年2月,张铁锋担任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建投公司法律顾问及代理诉讼业务中,先后向时任芜湖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芜湖建投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的查斌,芜湖市中级法院原法官陶海光等7人共行贿32.2万元。

法庭上,针对检方关于行贿的10项指控,张铁锋及其辩护人均不认为构成行贿罪。对于査斌,张铁锋认为“他是在受审时胡乱咬自己的”。而对于向6名法官行贿,张及其辩护律师则分别以“助人为乐”“借与”“互赠”“报恩”等词作辩。

上午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12时20分法院继续开庭,庭审一直延续到16时45分才告结束,长达7个多小时,张的同事、家人等近60人参加了旁听。控辩双方进行了多轮激烈交锋,因张铁锋本身就是知名律师,在无罪自辩过程中,他与公诉人唇枪舌剑,庭审过程看点颇多。

“张铁锋在作无罪辩护过程中,时而亲自与公诉人进行激辩,依稀可以看出他做律师时的风采。”一位参加庭审的记者如是描述。

在最后的陈述中,张铁锋请求法官给他10分钟,慷慨陈词,说到激动处,痛哭失声。

张铁锋认为,办案人员在让他协助查查斌的案子时,对自己涉嫌诱供、逼供,这样的证据是不能作为合法证据的。

“张铁锋的陈述,两次被掌声打断。”参加庭审的人士描述当时的情景,“张铁锋面色苍白,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俨然书生模样。”

当张铁锋被带离现场时,他突然双手举过头顶,向参加旁听的亲朋挥手致意。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未当庭宣判。

祸起垫付“分手费”

据知情者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透露,张铁锋案发,祸起为芜湖建投公司总经理查斌垫付10万元“分手费”。

2008年3月以来,芜湖市两级检察机关查办芜湖建投公司“窝案”,包括原总经理查斌、副总经理赵炜、王和平、土地储备部原副部长陆文建等8人涉案。

据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8年,查斌在担任芜湖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现金及购物卡达数十万元。

查斌案发前,曾任南陵县农业局干部、南陵县审计局副局长、南陵县财政局副局长、芜湖市财政局科长、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交通局局长等职。

查斌的案发和一个女人的“纠缠”有关。

据知情者透露,与查斌关系暧昧的曹姓女子经常缠着查要50万元“分手费”,不给就到其单位大吵大闹,并威胁向有关部门举报。

这令仕途一直顺当的査斌如坐针毡。

针对査斌的检举信,逐渐引起了当地纪检部门的关注,査斌落马,建投“窝案”终浮出水面。之后,牵出了张铁锋。

2008年5月25日,张铁锋因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6月6日被决定逮捕。10月20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张铁锋涉嫌行贿案交由铜陵市铜官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2日,该院就此案正式提起公诉。

公诉人指控,2006年下半年,查斌为摆脱曹姓女子的勒索,让张铁锋去做曹的工作,表示可以从经济上帮助曹。而之后,是查的姐夫出面以29万元摆平了曹,并垫付10万元。

2007年春节后,张铁锋得知情况后,送给查斌10万元。

张铁锋辩称,送给查斌的10万元,是委托查斌转交其姐夫的。后査斌的姐夫用此款入股一家典当行。

公诉机关还指控张于2007年和2008年春节前,在查的办公室送给查共两万元。对于这两万元,张铁锋承认:“确实送了,但并非行贿,而是报恩。”

张铁锋的辩护律师称,他女儿在小学期间,得到查斌妻子的悉心关怀,作为班主任的查妻经常为他女儿补课。

起诉书另外两项指控分别是:2004年8月,张铁锋代理一信用合作社申请市中院执行两家公司财产案。查斌安排人员将该公司在建投公司账上140万余元工程款,划到信用合作社账户上。为此,张铁锋送给查斌两万元。

2005年7月,张铁锋代理了芜湖天健玻璃有限公司二分厂一宗土地收储事项。经张铁锋介绍,芜湖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回了该厂土地使用权,并由芜湖建投公司补偿给该公司人民币3362万余元。

同年11月,张铁锋从该公司获得代理费人民币68万元后,送给查斌3万元。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与法官的“礼尚往来”

庭审中,关于张铁锋涉嫌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6名法官行贿的指控,格外引人关注。

芜湖市中院原民一庭庭长陶海光在庭审中供述,他曾“邀请”张铁锋与他一道去商场选购彩电。张铁锋就用自己的钱为陶法官挑了一款4000元左右的彩电,并直接把提货单交给了陶法官。

张铁锋则称,送彩电是考虑到“两人关系不错”。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春节前,张铁锋为“感谢”陶海光在为其追要芜湖燕凤石化公司所拖欠的代理费,以及“平时所代理的诉讼案件中给予关照”,送给陶3.5万元。张称“是感谢,不是行贿。”

对于起诉书第五项关于张送给袁姓法官两万元的指控,张铁锋辩称:该款属于“借款”。“对方不开口还,自己也不好意思索要”。

而起诉书显示,张送钱的背景却是:张代理的一家芜湖公司因与合肥的一家公司产生纠纷,要被对方执行时,“在袁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起诉书第六项指控,张给了毛法官8000元。张的辩护人称,张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不应视为受贿。

张铁锋认为起诉书的指控本身就说明了自己没有向毛法官行贿,因为自己对毛并无托请事项,而是帮助其解决经济困难。

据张铁锋描述:他有天来到毛法官家,毛刚刚离婚,“家徒四壁,连一样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出自同情,他出手帮助了毛。

检方指控张铁锋为自己代理的两起案件向芜湖中院申请执行时,送给法官蒋子平3万元。法庭上,张铁锋表示只给过蒋1万元,且和案子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是朋友之间的互赠”。

张的辩护人称,蒋曾送给张铁锋一幅画就价值一万元,至今该画还挂在张的办公室,这笔钱应当视作社会交往上的“礼尚往来”。

检方指控,1996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张铁锋在代理欠款案和借款纠纷案执行时,为感谢法官傅绍龙在办理上述案件中给予的关照,共送给傅人民币8000元。

对于该项指控,张予以否认。张铁锋辩解说,上个世纪90年代末,8000元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不可能送这么多钱给法官。

检方称张铁锋为自己代理的3起官司,向熊萍法官先后行贿3.3万元。张的辩护人则辩称,张与法官熊萍“关系很深”。以前,张准备开办公司时,熊萍曾以房子抵押为其贷款70万余元。“纵有经济往来,也属感激之意,因未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应视为受贿。”

而起诉书中则显示,张送钱是在其代理的合同货款纠纷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以及另一起股权确权纠纷案等3起案件审理之后。且审理这3起案件的审判长恰是法官熊萍。

据芜湖市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介绍,目前,涉嫌受贿的6名法官,除了陶海光外,其他人均未受到处理。“因为张铁锋涉嫌行贿案没有最后审结,其他5人是否受贿现在还不能盖棺定论。”

“这5名涉嫌受贿的法官,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都应该起诉的,当然最后得由司法机关来裁判。”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刘子龙认为,“受贿5000以上不满五万元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刑期;情节严重的,7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作为执法机关,更应该严格执法,维护国家法律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不按规矩出牌”

张铁锋出生于安徽省南陵县黄墓乡的一个农民家庭。高中未上便顶替父亲去一家粮站工作,一份报纸上刊登的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的招生启事,让张铁锋萌发了参加函授学习的念头,渴望学习的他前去报了名。

据张铁锋自己回忆,函授班的功课对于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来说,学起来比较吃力。“但内心深处对改变现状的强烈渴望成为他学习的动力”。在上律函的同时,他还参加了法律专业专科和本科的自学考试。

1988年,张铁锋走进了全国律师统一考试的考场,拿到了律师职业的准入证。

1995年10月5日,张铁锋与另外3位律师创办了芜湖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纬纶律师事务所。

“纬纶”一词与英文“win-ner”谐音,意思是“成功者”。

“刚入行的张铁锋勤奋、爱学习、能吃苦、脑子活,别人不愿意接的小案子,他能沉下心来做。”张早年的同事如是评价张铁锋。

因此,初出茅庐的纬纶律师事务所也迅速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1996年,纬纶律所率先推出协商收费、风险代理等服务举措,在安徽省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自1997年始,到2003年,纬纶律所的市场份额、业务创收连续7年在芜湖市保持领先,曾经在纬纶律所工作过的一位律师介绍道:“纬纶的腾飞,离不开两位法学老教授扶持,他们是曾执教于安徽师范大学的谢长根和邱仲良。”该人士分析,“但两位老前辈同时离开纬纶,因为看不惯张铁锋的‘工作方式 ’。”

2004年8月,“纬纶”律所整体搬进自购的位于芜湖市步行街的地标性建筑“金鼎广场”,鼎盛时期,拥有律师数十人。

光环与荣誉,纷至沓来。 2004年,张铁锋被评为安徽省优秀律师和十佳律师。

2005年5月,纬纶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7年5月,张铁锋入选第五届“芜湖市优秀青年”名单。

他还曾先后担任安徽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省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芜湖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政协常委等职务。

同时,张铁锋担任了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湖开发区管委会、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教育局、芜湖旅游局和芜湖开发区一些大公司等30余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2007年7月26日上午,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马鞍山分所正式开业,“纬纶”迈上了要做业界航母的扩张之路。

2008年3月,芜湖市召开人大、政协两会,张铁锋作为市政协委员参会。

不曾料到,几个月后即身陷囹圄。

“我知道他早晚会有这一天。”张铁锋曾经的同事认为,“他过于看重‘名’和‘利’,在律师圈儿里,是一个‘不按规矩出牌’的人。”

律师与法官的“潜规则”

在安徽,张铁锋不是第一个与法官“关系紧密”的人。

2007年9月,安徽省司法厅就曾开出该省最严厉的罚单:因涉阜阳中院窝案,对6名向法官行贿的律师作出了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决定。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规定,他们将不能继续从事律师这一职业,这就意味着6名律师将被终身停止执业。

“在没有适当监管的情况下,有些律师很容易和个别法官结成利益共同体,而在圈子里形成‘潜规则’。”谢长根教授对当地的司法环境深表忧虑。

现年70岁的谢教授,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边在大学执教,边做兼职律师。退休后,他和邱仲良教授辅佐张铁锋办起了纬纶律师事务所,后双双离开,投奔当地的深蓝律师事务所。

“我们俩多次劝年轻人,做律师,要当作终身事业来做,不要投机取巧专走旁门左道。否则,早晚要栽跤。”谢长根说,“可有些人根本听不进去,把自己搭了进去。”

“执业几年就买了几百万的别墅,换了豪车,其他年轻律师看着眼热,心态失衡。”谢长根认为,“对他们来说,这是不好的示范榜样,将对整个队伍产生负面的影响。”

“很多当事人在开始聘请律师时,往往会问我和承办案件法官的关系如何?”这让郑秀军经常感到很困惑。

郑秀军系安徽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早年曾代理轰动全国的“张子海诉阜南县委、县政府债务纠纷案”,揭开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腐的序幕。

郑律师分析,有些法官认为自己的收入低,律师的收入高,因此在有些情况下,会有意无意对律师暗示。律师为了自己的生存,会迎合这种无理的要求。有时候,律师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案源,就被迫与法官联系密切。

律师在政治地位上和社会评价都不太高,他们多认为,只有多挣钱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挣钱成了大多数律师执业的首要目的。

“律师是一辈子的职业,我们必须恪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否则,永远无法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律师。”郑秀军认为。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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