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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行业的秘密和潜规则


1796 人阅读  日期:2008-12-30 11:50:46  作者/来源:时代周报


2008年的山西,对新闻记者来说,是“热土”,矿难、瞒报、省长辞职、封口费,新闻不断,但也是“沦陷之地”,央视记者李敏“涉嫌受贿”被拘,《网络报》记者关键在山西采访“失踪”,此后,媒体披露,关键也“涉嫌受贿”。

无疑,在记者和司法机构之间,大多数舆论倾向于前者,通常思维是,记者揭露阴暗触怒权势,权势滥用权力掩盖罪行,有人甚至这样形容山西:“警察来了打死,记者来了失踪,不来的逮来。”

这样的判断很有代表性,而对媒体人来说,却不能为上述判断主导,更应注意另一种声音,“记者也可能不是好东西,山西封口费事件的主角不就是你们记者吗?”,“凭什么把检察官当成西丰县委书记第二?我觉得检察院在程序上没什么不妥。”

谴责记者的情绪人虽然不多,但具代表性,我们必须承认,很多人对记者群体极为反感,而这些反感,很大程度上是群体自身堕落所致,职业群体的堕落,又导致外界对记者职业有不良印象,这种印象于是形成了对李敏和关键不利的舆论场。

3年多以前,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举办过一次业务交流会,一个来自美国的记者亦走上讲台,发言大意如下:在交流业务的同时,我们必须要谈收红包的问题,希望中国同行先把这个问题解决,否则谈业务是奢侈的。

会场一片沉寂,我相信,很多人感到惭愧,甚至“无话可说”,在场的有多少人能做到不拿红包(俗称“车马费”)?放到三年后,也没有几个记者能做到绝对干净,这是一个事实。

当媒体记者谴责律师成为掮客、医生成为杀手、教师成为魔鬼、官员滥权寻租时,我们是否要问问自己的内心,我们做得足够好吗?如果我们要求其他行业与“国际”接轨,那么记者行业的职业道德是否也能与国际接轨?

一个公开的秘密是,那些以“跑会”著称的记者,每周,甚至每天,都能拿到红包(俗称车马费),红包收入往往会超过工资奖金。

我认识的一个同行曾这样形容辉煌的过去,“我在XX年前,一个月就有10000多的红包了,”我还能记起这个同行骄傲得意的表情,而那些做正面报道,飞行于各个公司、机构之间的媒体人,机票费是谁出的?去了以后,食宿又由谁买单?

遗憾地是,当我们一边收受红包的时候,一边又以“国情”来为自己开脱,“如果不收,会得罪同行,也会被别人骂为‘装’,反正大家都收。”或者说,“如果影响报道公正性,就不收,但如果不影响,收也无妨,”但仔细想想,什么样的理由都不是收红包的根据,不收红包,也不会有人来抓你。

新闻行业的潜规则,让这一行业和“各行各业”没太大区别,只是,我们总是想把别人放在阳光下,而当自己面对几倍于稿费的红包时,就把稿子“毙掉了”,或者把稿子发掉了,闷声发小财。

同样是行业公开秘密地是,正是这个群体,把无数普通人、甚至欺世盗名者捧为“正面典型”,让“公关公司”演变为摆平媒体的商业机器,评价公关公司实力的标准之一,就是摆平媒体的能力,不是吗?

毋庸置疑,中国新闻人群体揭露了无数丑闻、黑幕,促进了信息的自由流动,但遗憾的是,行业评价机制,并没有让遵守职业操守的记者得到肯定,甚至,这个行业也没有一整套公认的职业标准,更没有一个受群体尊重和认同的行业组织。

可以肯定地是,记者行业的自律和净化,不可能靠外界来实现,尤其是不能靠司法机关来“帮忙”,这种力量只能来自于行业内部,我期待新生力量的诞生,亦期待这样的制度土壤早日确立。

至于,命运难测的李敏和关键,我愿祈祷,如果他们是干净的记者,就应早日与家人团聚,我同样希望,中国的媒体记者应检思自己,理直气壮地拿起笔、举起话筒,做干干净净的报道,否则,我们就会丧失职业荣誉,也将失去对其他行业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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