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谈法论道 > 正文

法律涉及每个人的利益和权利


1530 人阅读  日期:2011-05-08 16:33:24  作者/来源:记者 沈秀红 朱静燕


3月11日,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先生现身禾城,在嘉兴大剧院星光剧场作了一场《法治与文化》的演讲。他入眼嘉兴文化,巧妙起承转合,畅谈文化对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纵横捭阖,收放自如。其犀利而睿智、风趣而幽默的演讲,令全场观众不时报以会心一笑和热烈掌声,原定两个小时的演讲延长了半个小时。

贺卫方先生是应嘉报传媒集团与《瞭望东方周刊》联合主办的南湖文化论坛之邀而来的。

趁此机会,本报记者就近段时间社会上关注的“取消13个死刑罪名”、“酒驾入罪”、“征收房产税”等热点话题,以及有关他与章诒和的合著《四手联弹》等话题采访了他。

贺先生寄语本报:“于人文荟萃之地,办引领风潮之报。”

大家都树立人道主义的观念,营造温润理性的社会气氛,情况就会不一样

记者(以下简称“记”):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但同时,似乎重刑主义愈演愈烈,这是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您从专业的角度怎么看这个现象?

贺卫方(以下简称“贺”):减少死刑罪名在一定程度上不完全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虽然法学界一直有这样的呼声,但你走出法学界,人们似乎并不认为死刑罪名多是很大的问题。我是主张废除死刑论者,希望此时此刻立即无条件废除死刑。但在法学界,我这种观点是极少数。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少用死刑、慎用死刑,但是暂时还不能废除死刑,废除死刑是无限期将来的一个目标。

我想,今年减少死刑罪名是各种各样因素影响的结果,但主要还是外部因素。从国际趋势来看,现在国际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或者实际上废除了死刑。而中国保留了最庞大的死刑体系——68项罪名涉及死刑。

就民间来说,重刑主义一直是我们的传统。但一般人对死刑问题也好、重刑问题也好,它到底有什么样的效果,为何死刑本身是个过于残忍而不人道的刑罚,这些问题都没有很认真地去思考过。

记:您认为醉驾不应该入罪?

贺:我认为对醉驾最好的办法就是行政处罚。可以终身禁驾,这已是极其严厉的惩罚。醉驾本身是指没有产生任何后果的,喝酒喝多了——醉与不醉其实也有模糊的地带。没有造成任何危害,但是在没有任何危害结果发生的时候就要受到惩罚,这叫醉驾入罪。如果他醉驾撞了人的话,就造成交通肇事,或者有人说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现在说的是:你本身喝了酒就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危害。但它本身不是个已然状态,它是个没有发生的事情。一个人实际没有犯罪,但被当做罪犯来惩罚,我认为太严厉了。

还有执法公平的问题。到底怎么执法?效果如何?假如把这样的判断权力都赋予警察,会不会导致某些腐败事项的蔓延?所有这些都不去仔细思考,匆匆忙忙就将罪名定下来,就为了回应某种民意,我不是特别喜欢这种做法。

记:这是否跟我们的传统观念有关?

贺:我是文革时代成长起来的,小时候没有得到很良好的教育。但是上大学,学法律,到二十四五岁时,我相关的观念就特别坚定了——用大概不到十年就把我自己改造成今天这个样子。所以我觉得,如果大家都努力地做这样的事情,媒体也好,政府平常的运行也好,人大里边的讨论也好,学校里边的教育也好,都树立人道主义的观念,营造更加温润理性的社会气氛,情况就会不一样。

让老百姓知道,政治不是远离我们的,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记: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您认为公民要参与立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或者说素质?

贺:其实老百姓对有些事情特别关注,比如说个人所得税问题,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和保障问题;比如物权法,合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随着社会越来越开放,大家能够有更多机会了解外部世界。像邓玉娇案也好、孙志刚事件也好,都激发了很多人去思考过去看来很专业化的法律问题。现在主要是途径太缺乏,比如相关的立法过程中间是否有更为广泛的一种讨论,包括媒体能够更加开放地讨论,不同意见、不同的利益诉求都能展现出来。

首先,政府要开启人民参与的一个通道,广泛的各种各样的途径,让老百姓知道,政治不是远离我们的,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接下来才能谈到公民应该有怎样的素质这个问题。我觉得公民素质的培育,是在参与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学习的。必须要让他去实践,在实践过程中学习。

当然,教育非常重要。李慎之先生生前倡导要进行公民教育,这是国民教育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让他培养一种对政治的关注。

记:重庆、上海今年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此您怎么看?

贺:这个问题,我最关注的还是立法程序的问题。税收增加一个税种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事情。增加税种、税率,都意味着居民的财产、企业的财富向另一方腰包里转移的问题。这不是一个小问题,涉及物权法、财产权利。任何国家在税收问题上的任何改变都要议会进行非常审慎的研究、争论,不能随便来的。

我国《立法法》规定:涉及税收问题,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来加以解决。只有全国人大通过法律来决定是否增加税种。而有的地方不经过任何立法程序,政府就决定增加新的税种,是违法的。程序上就错了。

记:最近有一个新闻,有居民被流浪猫咬伤,状告喂养流浪猫的人,最后胜诉。这让人联想到以前的彭宇案。有评论说:现在连猫猫狗狗都没人敢救助了,难道法律钳制了我们的爱心?作为法学教授,您听到这样的新闻,有何感受?

贺:我觉得彭宇案是当时事实没有搞得很清楚,老太太指控是他撞的,而彭宇认为他看到老太太摔倒,扶她起来。这个案子在程序方面还是存在很多缺陷的,至少事实没有搞得很清楚。

如果彭宇案事实搞得很清楚了,就是这个彭宇将老太太撞倒了,大家也不会去说救助人就有问题。糊里糊涂就判案,当然很多人觉得这个太可怕了。

所以遇到这种事情,我想说,对司法最大的考验是,能否独立、细致地判断案件的事实。应该看到,程序本身如果公开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它对公众的观点有种缓慢的改变作用。虽然不是一个案子就能彻底改变的。像美国的辛普森案,前后审判过程、法官如何排除一些证据……都展现在公众面前,老百姓在这个过程中间慢慢改变观念。慢慢地老百姓就相信程序正义很重要。如果我们不相信程序正义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杨佳、第二个邓玉娇。

让更多人读大学,是因为大学教育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人格培养过程

记:您在博客上说:“很庆幸生在一个有大学的时代。”您很喜欢自己的身份,大学法学教授。但现在读大学未必是一条非常理想的改变人命运的途径。全国政协委员王平说:“不要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读了大学回不去自己的家乡是悲剧。”您怎样看待这种说法?

贺:这话非常雷人。考大学不仅仅是毕业了立即找个工作,一个人读大学的过程是一个人视野开阔、境界提升、知识增长的过程,一个人的整个境界都会发生很大变化。我觉得之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样一个机会,让更多人读大学,就是因为大学教育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人格培养过程。

这位委员的想法太功利了。他在两会上对读大学这种选择进行批评,就是说要从制度的层面进行某种限制。我认为这想法很有问题。

记:曾经有人批评您经常在外面演讲,疏于学术,少有长篇巨制的学术研究成果。您曾经说过:“我感到困惑的问题之一是,在今天这个时代,作为一个法律学人,究竟应该怎样设定自己的角色,以怎样的方式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我想知道,您去新疆石河子大学支教是否在调整自己的角色?

贺:我对当时的批评并不是特别服气。按照某种标准判断,在国家最高学术刊物上发表就算最高标准的话,我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了两篇比较长的论文,也不是特别多人能做到的。

而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他们就觉得你是通俗作者了,但他们不知道这些文章也是建立在很深入的思考研究之上的,短文章并不见得比长文章容易写,也不见得比长文章没有价值。一方面,我很尊重做纯学问的人,另一方面我觉得社会也特别需要有人搭起桥梁来,把纯学术与社会需求沟通起来。

我到新疆,最大的收获是让我知识的窗户又打开了一扇,看到了新疆,看到了民族问题,如何通过法律制度、宪政制度来解决民族问题。

记:这次到嘉兴来做讲座《法治与文化》,某种程度上也是种方式,传播您的法治理念和思想?

贺:对。我很珍惜这样的机会,这里是有浓郁深厚的文化底蕴的地方。媒体策划这样的文化活动,又是免费向公众开放。我相信这个论坛更多是关于历史的、文学的,法学的还比较少。(记者:法律现在大家都很关心,不仅是学法律的人才关心)确实,法律涉及每个人的利益、权利。

记:您在《四手联弹》里讲到胡适先生对我国法学的贡献,我知道,您非常推崇胡适先生,能说说原因吗?

贺:我最早接触胡适是1984、1985年,华东师范大学内部出版了《胡适哲学论著选》上下册,读得着迷得不得了,真的是石破天惊。那时胡适的著作没有在大陆公开出版,后来慢慢越来越多了,我都买,甚至学生结婚我都买一套《胡适文集》送给他们当做结婚礼物。

其实人喜欢某个人不见得一定是学问方面,学问当然胡适很了不起,但多多少少因为性情上特别喜欢他。就像生活中,你觉得和某个人特别投缘,生活上小节的东西也让人怦然心动。胡适是个活生生的人,虽然说他是少年成名,20多岁就名满天下,他写日记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知道要留给后人研究的。但他还是在他的生活中显示出生动的、人性化的一面,特别真性情的一面。有时候我觉得挺可爱。

胡适、钱锺书这两个人是我的偶像。钱锺书的书我收集得特别多,版本很全,去国外访问到书店都要找他的书。这是属于特殊的癖好了。

记:章诒和老师在《四手联弹》里说,如果有来世,她不想做人,做一棵树或是沙,都比做人强。请问,如果有这么一个问题放在您面前,您会如何回答?

贺:我还想做个人吧。做人可以吃羊肉,做羊太痛苦了(笑)。章诒和先生文章里表达的是浪漫主义者的想法。开始的时候觉得大人不如小孩,后来发现孩子也很自私,就觉得人不如动物,但动物也会互相厮杀,那应该歌颂植物,但植物也会相互残杀,那最后就说,最好是不生了算了。“艰危尝尽鬓成丝,转觉欢华不可期。几度悲歌朝天问,何时还我未生时。”

相关链接: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何珽律师、何震达律师在线 咨询电话:13957586839 | 技术支持:何珽 | 浙ICP备2021008149号 |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575号